简介:破产会计,是以现有的各种会计方法为基础,依据破产法的规定与破产处理实务的不同要求,对企业破产申请、企业破产和解与整顿、企业破产清算等破产实务进行核算与报告,以保证破产案件的妥善、合理处理的会计。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资源配置调整的一种有效形式,由此而引起的企业清算又是一个具体的、非常规的财务工作过程,随着入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资不低债,依法破产已不可避免,探索破产会计这一领域,对于完善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指导破产清算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一、破产会计的主要任务与常规会计一样,破产会计也有其任务,因其服务对象有别于常现会计,所以它的任务也与常规会计不同,可归纳如下:l。维护财经法规
简介: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破产”已愈益频繁地冲击着现代社会生活。有关资料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于198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一段时间内,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破产案件并不多。但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破产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正愈来愈发挥其重要的调节作用,1992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结破产案件为74件,1993年审结478件,比1992年上升了80.3%,1994年则为1156件,又比1993年上升142%。有奏家预测:今明二年企业破产将逐渐形成一股风潮,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经济景观。破产宣告对客观上已经陷入破产境地的企业是跳出“无边苦海”的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