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的生态哲学从环境伦理学研究开始,从自然辩证法中发展出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延伸进入伦理学研究领域,生态哲学就从环境伦理学发展起来.在思考自然界的价值以及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等问题时,引发了环境伦理中“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自然价值、自然权利问题是环境伦理学的一个焦点.生态自然观是从分析科学技术所产生的问题以及技术异化开始的,把自然观和价值观联系到一起是生态哲学的整体思想决定的.中国的生态哲学研究哲学历史思维中的生态思想进程,又从哲学的内在逻辑中解读生态哲学的必然.中国学者明确指出,生态哲学就是哲学本身,是今天的时代哲学,它要有生态本体论、生态认识论以及生态伦理学.可持续发展理论、后现代的思想、过程哲学、托马斯·柏励的“生态纪”思想都是中国学者所研究的.
简介:情势变更原则授予合同中受情势变更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合同变更权;外国(地区)法律中有的规定该当事人对它可以直接行使,有的规定其对它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行使,有的规定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数量条款,有的规定变更权行使对象为合同全部条款.外国(地区)法学界有人认为该变更权是一项虽符合公平要求但对社会经济秩序不利的合同权利;有人认为应将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显得公平确定为这一权利的行使条件;有人认为由它的行使所体现的效力只是情势变更原则的第一次效力;笔者认为该变更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它的出现对大陆法系合同法理论中的合同定义的正确性提出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