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贿赂犯罪侦查中已有适用污点证人的实践,但是囿于没有立法层面的规定还存在诸多问题。从我国法律现状考量,建立行贿人污点证人制度不仅是满足侦查现实的需要,更是整个刑事立法的趋势。【关键词】贿赂犯罪行贿人污点证人一、污点证人及其在贿赂犯罪侦查中适用的观点推绎污点证人,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是指参与犯罪活动的人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制度产生于英国,在我国台湾和香港分别被称为“窝里反证人”①和“边缘化证人”②,在德国被称为“王冠证人”③。该制度产生的动因在于排除证人具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特权的障碍,以体现法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