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关键在于其基本制度框架,即计征方式的转变。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计征方式将分类预征环节、年终综合汇缴环节有效地结合起来,在保证税收平稳入库的同时,能够充分地发挥个人所得税促进公平的功能。因此,由分类计征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计征方式,正是下一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方向。文章首先阐释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计征方式的实质,以及采用该计征方式在促进公平方面的重要意义;然后在此计征方式框架下,对分类预征环节、年终综合汇缴环节的计税单位、课税范围、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体系、收入归属与征管机构等税收要素进行科学的税制设计,并力求这两大环节各税收要素间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最后,提出相关的配套跟进措施,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简介:2015年9月14日财关税〔2015〕38号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自2015年5月10日起取消了农业部'农业种子种源进口免税审批'和国家林业局'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审核'
简介:财关税[20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有关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2015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国家林业局2015年种子(苗)及种用野
简介: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高校资金的运用是否有效,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作为非盈利性组织,高校不同于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企业,其资金财产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在核算教育成本费用上没有迫切要求,造成高校对财务预算管理认识不够,对资金的支出结构、过程和结果不够关注;且在财务预算编制程序、数据来源以及编制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关于评价高校财务预算管理是否有效,也缺乏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随着我国教育机制深化综合改革,高校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而高校财务预算是整个高校正常运作甚至快速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完善高校财务预算管理显得越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