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之后,中国在南海面临的安全形势相比之前发生了极大转变,如美国、越南等国家均因该案而对其原有立场进行了调整。同时,随着近年来中国远洋活动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的海洋发展利益已经突破领海、专属经济区等近海区域,不断向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领域延伸,例如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执行协定》谈判与国际海底区域勘探活动等,因而海洋安全利益的范围亦相应随之拓展。在全球现代海洋安全问题的范畴之内,“新安全观”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对中国当前海洋安全形势下的需求具有极强针对性。而在海洋法规则中,海洋保护区制度无论在特征、目标还是功能方面,均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一定的契合性,该制度适用与否的问题,对中国维护海洋安全利益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然而,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全球海洋划分为多块不同性质的海域,导致该项制度在不同位置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同样有所区别,所以即便决定选择适用时,亦不能完全一概而论,应当始终坚持在不同时空维度下的灵活运用。
简介:一些国家在由非民主体制向民主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往往遭遇各种暴力与冲突。由于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新政府的信誉与合法性因此受到质疑,从而损害了民主转型的前景。阿富汗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特别是2009年的总统大选表明,恶劣的安全状况已经影响到民主的运作和信誉,这体现了一个困扰许多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国家的困境:没有人的安全,就没有可靠的民主;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很容易在一种失序、动荡的过渡期中反复纠缠,民众的不安全与无效的政府成为一对相互催生的恶瘤。西方的武力干预容易推翻一个旧政权却很难塑造一个强有力的新政权,其造成的权力真空加剧了人的安全与民主转型之间的紧张。民主的价值不容否定,但民主应该在一个稳定的安全基础上去构建,无视人的安全去追求民主,可能反过来有损于真正的民主进程。人的安全视角表明:安全在价值序位上是高于民主的,也是民主生成的前提性条件;有一个能够保证人的安全的有效政府,是国家顺利实现民主转型的关键。
简介:"冰上丝绸之路"不仅是亚欧、亚美的洲际全方位、多领域合作框架,更是北极暖化背景下催生的重大战略构想,其鲜明的地缘空间特征,必然依托于战略支点的鼎持。"冰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既是洲际经济互补的必然要求,更是大国战略资源投放的重新布局。格陵兰作为大西洋与北冰洋的战略要冲,是唯一连接亚欧、欧美环北冰洋航道的枢纽地区,同时具有极强的经济发展潜力,是"冰上丝绸之路"名副其实的战略支点,已经引起各国决策者的高度关注。然而,当前格陵兰的独立化倾向,将是北极地缘政治经济格局演变的最大变数。格陵兰政府选择的"渐进式独立"道路,不仅是由于自身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的妥协成果,也是一种从丹麦公民到格陵兰公民的心理调适过程。
简介:在当代中国国家安全体系中,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与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国家政权、国家制度的同构性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的一体性决定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之根本地位.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维护政权安全作为政治安全的核心问题和首要问题,而政权安全的实质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安全.执政安全的标准就是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绝对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仅是历史的选择,更来源于为人民谋幸福而集聚起的民心民意,执政安全决定于人民安全,即保障全体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不被侵蚀和破坏.因此,从根本上讲,当代中国政治安全的终极问题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政治权利的安全.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与中华民族的复兴和人民的福祉休戚相关.
简介:国际安全的实质是共同安全,有赖于国际社会在安全观念和安全战略上的基本共识。由于20世纪纪以来全球国际体系的形成及其文化多样性,世界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巨大变革,尤其是民族主义与大众政治的兴盏、超级强权的出现及其意识形态对立,此种共识或价值基础已相当“稀薄”。在战略文化上,存在着对抗型与合作型的差别;在安全观念上,存在着对国家安全、国际安全或全球安全的不同价值偏重;在安全策略上,存在着霸权、均势与制度等模式的竞争。而避免重大战争、维护国际体系稳定与各国独立生存仍然是国际安全的首要目标;促进经济正义以避免国际经济秩序失衡所衍生的国际国内冲突、应对影响人类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的全球性非传统安全问题,正成为新的难题。在安全相互依赖的时代,国际社会必须重建共识,奉行以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为价值导向的、真正的“国际安全战略”,否则将难以摆脱纯粹自助与竞争型“国家安全战略”所造成的安全困境。
简介:随着南海区域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勘探开发的不断深入,南海海洋环境面临沿海栖息地退化、过度捕鱼和陆源污染等巨大风险。台湾在南海问题上与大陆有着同样的根本立场和面临着同样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挑战,因此两岸在南海区域进行合作具有必然性。在合作机制上应确立基本原则、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及执法合作等方面的研究。以台湾、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所环绕的南海北部区域是两岸沿海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两岸南海合作的核心区域及发展平台,在国内一体化进程中尝试将包括台湾在内的南海北部区域进行"一体化"构建,并对该过程中各单元立法协调机制进行研究,为两岸合作及整个南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提供一个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