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进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实施,需要思考的问题很多,由于企业状况的差异,只就洪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实践中接触到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
简介:摘要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中自由和秩序是我们追求的两个很高的一个价值,但是这两者也是有矛盾的,是对立的统一体,因为如果你过分的强调秩序就有可能牺牲一定程度的自由,如果你过分的强调自由人权的保障,在秩序上可能你就要放松一点,违法性判断的根据和标准问题的两种学说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正是深深的验证了这一点。
简介:《民法总则》之所以最终采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法人元分类,一是对《民法通则》传统的继承,二是为解决实践中的非营利法人问题,具有合理性。营利法人的一般规定实质上发挥了商法典总则的部分功能。法人分类与法人形态法定主义有密切联系。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分类是法人的构造维度的分类,两者之间的差异在减少,甚至存在重叠。中国非营利法人立法中存在体系的叠床架屋和治理的空心洞的困境,我国应制订一部《非营利法人法》,以弥补这些缺陷。《民法总则》中“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存在内在矛盾,不是一个成功创新,非法人组织的本质就是法人。信托也是隐蔽的法人。法人是社会自组织的工具,立法机构应在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元分类下,将各类“非法人组织”纳入两类法人。应当将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赋予法人资格,改造为无限公司。民法典最终应废止“非法人组织”的概念。民法典不应吝啬法人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