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国对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都作了限定,不仅开业时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就是在营业中,也要求保持资本的最低限度,如韩国1989年将人寿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2亿韩币提高到100亿韩币,将非寿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亿提高到300亿韩币;日本1996年保险法把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000万日元调高到10亿日元;德国人身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不得少于300万马克;在美国纽约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经常维持的最低资本金为200万美元,其初期资本则为最初资本的两倍或400万美元。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必须经常保有的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但是初期的资本需要15万美元的现金。
简介: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保险事业从小到大,发展迅速,1993年全国保险费收入已超过500亿人民币,人均保险费支出已达3美元,复业与新建的保险公司包括外资保险公司的引入已有十余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家办保险的格局,成绩不可谓不大。但是这些成绩的背后却潜伏着诸多隐患,尤其是保险教育的滞后,已成为阻碍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极为重要的因素。教育是现代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战略重点,以日本、美国为例,他们之所以能在极短的时间里把国家建设成一个世界经济头等强国、主要经验就是以教育为基础,广泛培育与吸纳人才。我国的保险是一项新兴事业,急需大量人才。八十年代初,保险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全国所有的银行学校都设置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