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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广州市版权协会是由广州地区与版权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群众团体,具有社团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根据广州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务员不再兼任协会的任何职务,在2007年1月11日协会召开理事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组织机构成员,使协会真正成为“五自三无”(即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民间化和自主化的新型行业协会。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学习怎样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 标签: 行业协会 广州市 版权 业务主管部门 行政级别 企事业单位
  • 简介: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今天,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法律的修订、机制的完善,表明政府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斗争的决心。在著作权保护范畴内,对盗版侵权行为的打击、惩处已是不言自明的公理。但谁来打击,打击谁,怎样打击,还要依法行事。

  • 标签: 打击 被告 著作权保护 侵权行为 侵犯 依法
  • 简介:“香”气笼罩下的后辛章村今年57岁的陈启雷,家住滕州市南沙河镇后辛章村。村庄的北面,有两家香精香料生产,一家叫“润隆”,一家叫“瑞元”,两个厂子排放的剌鼻气味,已经困扰了他许多年。

  • 标签: 污染 山东 香精香料 “香” 沙河镇 滕州市
  • 简介:广播权是伴随着广播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著作财产权。在20世纪以广播为主要媒体的时代,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有线电视和互联网等新传播方式的出现,传统广播权的法律规制受到挑战。近些年来,特别是随着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法学界对广播权规制予以了更多的关注和讨论。

  • 标签: 广播权 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 法律规则 成因分析 立法完善
  • 简介:10月19日,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日本文化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CODA)、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联合举办的“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人员一致呼吁赋予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

  • 标签: 录音录像 表演权 广播权 制作者 公开 呼吁
  • 简介:2004年11月,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圆谷公司)就我公司生产、销售的玩具上标注TsuburayaChaiyoLicensedbyRuiShi侵犯其署名权为由,先后将北京长安商场和燕莎商场告上法庭,发起诉讼。并专门召开研讨会和借助舆论,大肆渲染,混淆视听,干扰市场合法经营秩序。以达到通过不正当竞争赢利的目的。2004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11242号判决书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初字第12687号判决书分别作出判决,驳回圆谷公司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2004)二中民初字第12687号判决书案和(2004)一中民初字第11242号判决书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 标签: 公司 广州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长安商场 声明
  • 简介:近日,国际唱片业联合会(IFPI)法律政策执行副总裁来到中国向相关产业界以及政府部门等呼吁,中国立法应该为录音制作者增加“表演权”和“广播权”,以保护录音制作公司的投资,维持市场利益平衡。

  • 标签: 录音制品 广播权 表演权 呼吁 华为 中国立法
  • 简介:为了更好地保护亚运会版权,需要对隐性市场行为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而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和打击故意规避法律法规、非法利用亚运商机的隐性市场行为,这既是维护权利人各种权益的根本要求,更是维护亚运会赛事本身的基本要求。

  • 标签: 广州亚运会 版权保护 市场行为 法律法规 根本要求 权利人
  • 简介:全媒体时代的新形势下,传统广播电台如何真正拥有自有版权内容资源,满足新媒体发展及版权开发的需求,是传统广播电台实现媒体融合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媒体融合背景下,传统广播电台内容资源所面临的版权问题入手,深度分析,力求为传统广播电台内容资源的版权管理提出解决之道。

  • 标签: 媒体融合 传统广播电台 内容资源 版权管理
  • 简介:一、基本案情贾志刚为图书《贾志刚说春秋》的著作权人,他发现佛山人民广播电台(简称佛山电台)未经许可,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持续在"FM94.6"、"FM92.4"两个频道播放的广播节目《听世界春秋》中大量使用《贾志刚说春秋》的内容。贾志刚认为,《贾志刚说春秋》作为文字作品,不属于广播组织法定许可的作品类型,佛山电台的播放行为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

  • 标签: 贾志刚 著作权纠纷 法定许可 广播节目 著作权人 侵权民事责任
  • 简介: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自7月1日起,新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横式节目,如未按通知要求备案或未如实备案,一经查实该节目立刻停播,该频道下一年内不允许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

  • 标签: 广播电视节目 自主创新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 版权 境外
  • 简介:2009年11月1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6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自起草到公布历经多年,最后以目前行政法规中已不多见的暂行办法的形式出台,回顾该办法的制定过程,探寻立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制度设计考量,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立法过程中的博弈与衡平。

  • 标签: 录音制品 广播电台 电视台 播放 衡平 博弈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被赋予新的内涵,在意识形态属性之外,产业属性比重凸显。媒体产业逐渐成为版权产业的重要一环,为推动媒体的合理、有序、良性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基于现实条件的约束,县级广电媒体位于我国四级广电媒体网络的最基层,版权工作起点低、意识弱、管理不到位,对后续发展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 标签: 广电媒体 管理工作 版权工作 广播电视台 张家港市 县级
  • 简介:2007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州数联软件技术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本案中的被告在网站上分门别类地向公众提供用户上传的侵权电影链接,使公众能够轻易在各种分类栏目中找到侵权链接,并通过其提供的P2P软件下载相应的侵权电影。

  • 标签: 著作权侵权案 一审判决 司法保护 网络环境 广州 广东
  • 简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广播体操案的判决结果,引发了学者对体操、瑜伽、健美操等功能性肢体动作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争论。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类型、著作权法明确排除保护的范畴以及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角度分析,体操、瑜伽、健美操等功能性肢体动作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并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标签: 功能性肢体动作 作品 独创性 “思想与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