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案情】原告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广西东方发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第三人防城港鸿宇工艺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赖某。第三人陈某。2003年7月3日、2004年1月8日,被告分别与长兴厂、鸿宇公司签订合作出口协议,长兴厂、鸿宇公司将其出口到欧洲的货物委托被告代理出口;被告收取L/C结汇金额或出口合同金额1.5%的费用。
简介:上海集装箱货运指数(SCFI)显示,在未来几周,中国至南美东海岸(ECSA)的集装箱航运平均现货价格将从2200美元/TEU涨至2500美元/TEU。此外,在美国签署的一些商务合同至少将影响巴西的运费,当然,巴西的航运公司会对其进行监控.
简介:加拿大泛太平洋运费稳定协定(CTSA)——将从6月1日起提升燃油附加费,每标箱从现时的796美元升到832美元,每大柜从995美元升至1040美元,每大柜从1120美元增加到1170美元,每个45尺特种柜从1260美元涨至1317美元。重量调整费则从22美元加至23美元。与燃油附加费的涨势相反,CTSA的货币贬值附加费将从现时的8%下降到7%。
世界油轮市场远期运费协议
本案海运费应由谁承担
亚洲—南美东:运费上升 运力增长滞后
三大运费组织调整附加费
世界干散货运输市场远期运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