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抓好“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理论教育,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简介:发表这篇译文,我们编辑部同仁的心情非常沉重。王铮教授曾留学南斯拉夫,对刑法理论有精深的造诣。他曾是本刊的一位重要作者。约在两年前,王教授把斯洛文尼亚宪法法院大法官儒佩基奇的这篇论文翻译成中文,并交投本刊。我们认为该内容颇有学术价值,乃决定由王教授再对译文进行校正并与原作者联系版权事宜,以备刊发。王教授办事认真,对译稿数度润磨,历经数月。当他把最后一次校订的译文亲手交给本刊编辑阮齐林先生时,已是1998年的盛夏。但令人悲痛的是,在我们接到译稿十余天后,就获悉他突然病故的消息。对于这篇译文的延迟发表,我们对王铮教授怀有深深的歉意。愿他在冥天安息。
简介:摘要:“对话”正逐渐成为我们时代的主旋律,并成为民主平等的代名词。作为对时代精神的回应,教育领域中正孕育着这种全新的对话精神,教育对话正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体现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实践中。而在职高英语课堂中,就更加要求我们改变过去太多的“传话”和“独白”的方式,走向互动和交流,使“知识”在对话中生成,在交流中重组,在共享中倍增。
简介:法治反对解释的判断是对法律解释明晰性原则更为明确的一种说明。这一原则强调,法律条文所表述清楚的含义,只需要法官等法律人的认定,而无须进行意义添加或减损的解释。明确的法律必须执行,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说命题有两种:描述性命题和评价性命题。描述性命题存在真假问题,而评价性命题只存在对错问题。法律需要解释是一种对司法过程的描述,而反对解释是一种立场、一种姿态。范进学教授用描述性命题的要求批评反对解释这一评价性命题,在逻辑上是存在问题的。尽管司法过程实际上是在能动与克制此消彼长的过程中进行的,但在现阶段,我国应该认真地对待规则,树立法律的权威,在反对解释的原则下逐步建设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