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来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的地方退耕还林存在林粮间作的现象,不明政策的同志甚至理解和支持这样的做法。这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规定是截然不符的。退耕还林决不允许林粮间作。《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林粮间作和破坏原有林草植被的行为”。第六十二条还对违反规定进行林粮间作的行为制定了具体的量刑和处罚条款:“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退耕还林条例》用法律的形式,对林粮间作的问题作出如此严肃的规定,禁止林粮间作的重要意义由此可见。首先,退耕还林的主要目标是生态目标,最根本的目的是防止水土流失。退耕还林是着眼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质量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的生态工程,其目标是要解决生态问题,而全面停耕和严禁林粮间作对达到这一目标至关重要。在实施退耕还林的同时,虽然要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但不能把退耕还林完全等同于农村...
简介:在东北林业大学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温度变化对长春花生物碱代谢的影响进行了试验研究。将60d龄长春花放在温箱内在30℃和40℃下培养,测定短期(小时)温度变化对长春花生物碱代谢的影响,在20℃、25℃和35℃温度下培养,测定长期(天)温度变化的影响。在短期的40℃胁迫过程中,文朵灵、长春质碱和长春碱含量均有显著提高,但经6h处理后文朵灵和长春质碱恢复至30℃培养条件下长春花的水平。40℃高温处理2小时后,长春花根部的长春质碱含量提高了近40%。较长时间的高温胁迫可以持续促进文朵灵和长春质碱的含量,且20℃下含量高于25℃条件下,35℃条件下积累的含量最高。对于较长时间的长春碱,培养的温度越高其含量出现的峰值越早,之后恢复到正常水平。而长春新碱在长时间处理过程中持续获得积累,并在35℃条件下积累的水平最高,到16天时其含量达到了0.027mg·g-1。这些结果表明,高温有利于长春花生物碱的积累,同时这种积累特点也与处理时间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