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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类早期的法律最能体现民族的本性,也最能揭示其法律传统的特色。通过对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杀人和伤害行为法律规制的考察,兼与历史发展同期的中国法相对照,我们发现,盎格鲁—撒克逊社会主要认可民间解决问题的方法,肯定"私力救济",反映了当时英格兰国家权力因素还没有占据了绝对上峰,社会成员享有较多的"个人自治"空间。中国采取的是自上而下命令式的解决途径,明显带有压迫性,从而扼制了人民权利与自由意识的发展。

  • 标签: 盎格鲁撒克逊 杀人和伤害 法律规制 中国古代
  • 简介:信访制度实施过程中,信访人与接访部门之间自然产生一种法律关系。行政诉讼对此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争议持一种排斥态度,导致信访行政诉讼判决之间相互冲突,其原因主要是对信访行政处理行为存在定性之争。按照是否实际改变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为标准,接访行政机关的行为可分为过程性行为、实质性处理行为,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行为。信访行政处理行为本是一种行政行为,若改变了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理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承认部分信访行政处理行为、以及介于过程性行为与行政处理行为之间的复查、复核意见的可诉性,对现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行适当改造,并规范信访受案范围使之类型化,最终实现二者有效衔接。

  • 标签: 信访行政处理 行政诉讼 可诉性 受案范围
  • 简介:本文对德国、法国、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问题上的民事立法及学者学说进行了考察,并通过对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所有权转移的规定的分析,在对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理论进行评述之后,主张对物权行为理论采取否定的态度。

  • 标签: 物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 简介:本文在分析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的基础上,对当前警察队伍的心理健康状况作了初步评估,并从警察个体的健康观、警察机关的治警思路、警察机关的管理机制和领导者工作作风、暖警心工程等方面提出了维护和提高警察心理健康水平的策略.

  • 标签: 治警工作 警察 心理健康 管理机制 领导者 工作作风
  • 简介: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的最主要内容是赔偿范围和赔偿额度。美国的成文法和司法判例将人身伤害、精神损害、医疗费用、收入损失等纳入环境健康损害赔偿范围,在确定赔偿额度时主要考虑赔偿比例、赔偿限额和惩罚性赔偿等因素,其中一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借鉴美国经验,在环境健康损害赔偿中考虑亲权损失、现值减少、通货膨胀等因素实为必要,但可能需要假以时日。

  • 标签: 环境健康 损害赔偿 法律制度 完善 美国
  • 简介:警察是一种压力密集型职业,因而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当务之急要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民警的心理压力,开展民警心理保健,提高民警的心理健康水平。从六个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 标签: 公安民警 心理健康 心理保健
  • 简介:法人的代表人并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有时还包括其他工作人员,因而《合同法》第50条关于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在相对人为善意时越权行为有效的规定,应作扩张解释,对其他有代表权人的越权行为同样适用。本文分析了其他工作人员界定为法人的代表人和代理人的区分时,其行为效力的差异。

  • 标签: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代表 代理
  • 简介:售后包租是开发商的促销手段之一,但“包租”约定,使得售后包租的行为具备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应保持足够的谨慎,其直接原因在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要求,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应当由“强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进行转变,政府应当适当放权,加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同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慎用也使得存款人能够以被害人的身份来维护其债权。对于售后包租的行为,只要开发商已经依法取得了预售销售许可,通常就不应将其认定为“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间所产生的纠纷,应通过民事领域的法律加以解决。

  • 标签: 售后包租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谦抑性原则 政府角色 市场
  • 简介:根据国家工商局1993年第19号令《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所下的定义“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规定了奖金的最高额,法律又作出了禁止欺诈性抽奖等规定,所以在此不作赘述。值得探讨的应该是另一类的有奖销售——附赠。附赠又叫附加赠予,指竞争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免费提供另一种商品或利益。附赠包括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和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附赠行为是否违法主要由受赠主体的身份来确定。国家工商局1996年11月15日

  • 标签: 巨奖销售 违法性 销售行为 经营者 商业贿赂行为 国家工商局
  • 简介:<正>1987年初夏,在美国国会查证伊朗门事件的重要时刻,联邦法院受理了一起法律违宪诉讼。伊朗门事件的关键人物、前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诺思上校,指控确立讯问他的特别检察官资格所依据的法律违反宪法三权分立原则。该法规定,在审理高级政府官员时,特别检察官由三名法官组成的特别法庭任免,而非由政府任免。联邦法院驳回了诺思的起诉,肯定了该法的合宪性。这个法律就是著名的1968年《美国政府道德法》。在美国,政府行为与道德问题从来就是相互关连的。任何一届政府的政策、措施都须在

  • 标签: 政府官员 美国政府 法律控制 道德法 政府道德 行为道德
  • 简介:行为无价值论无法形成与结果无价值论的有效争点。行为在判断违法性方面较之于结果的独特性或优越性难以体现;单纯通过刑罚来维护规范,有失正当。判断不法需要考量主观要素的观点,无法起到威慑行为人进一步偏离规范进而产生保护法益的效果。行为规范违反说之价值判断所依据的基准与社会观念、社会行为准则等脱离不开干系。将罗克信意义上的客观归责理论当作建构法益侵害导向说的实质工具,意图抗衡结果无价值论的做法,存在问题。新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差别,不在于在判断违法性问题上的事前或者事后的立场。新规范违反说的理论“基因”决定了其难以彻底“告别”伦理规范。刑法需借助多学科的知识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工具,重新直面伦理规范二元说。

  • 标签: 新行为无价值论 争点 理论基因 明确伦理规范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医疗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行为等特殊侵权行为日益增多,对行为要素提出了更高的权责分配要求,这就需要从立法层面确立其归责原则和举证制度。而归责举证的实质是要强调行为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和标准,通过揭示归责的原因或隐藏在致害背后的缘由,探索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确立多元的救济机制为受害者提供更加全面的补救体系,正是研讨特殊侵权行为归责举证的初衷与目的。医疗行为引起的特殊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机构应对损害事实不是由该医疗行为造成的承担证明责任,但这并不是说患者完全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除医疗机构过错推定的法定情形之外,对其他的事实患者还负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虽然这种归责举证存在弊端,但立法上建议制定《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法》,在实践上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处理某种特殊侵权行为时,应考虑其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异于其他特殊侵权行为的要件或法律效果,其举证重在于此,使归责举证的规则日趋完备。

  • 标签: 特殊侵权 归责原则 医疗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
  • 简介:法院审查大学行政行为时,既应尊重大学决策的自主性,又应保障大学生等相关人权利,而确立有限学术遵从的立场。这要求法院在对涉案大学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遵循法律解释的一般方法,并在学术规律的约束下展开解释。对于涉案事务是否属于学术事务而需遵循学术规律,法院可从该事务的固有价值与功利价值予以论证,并对大学学术判断给予较大程度遵从。在合理性审查中,则应以比例原则尤其是必要性原则为标准衡量涉案大学学术利益与大学生等相关人权利,建立有条件的优先关系。核心技术即审查大学是否严肃且善意地考虑了可行的替代性措施;审查该大学行为是否遵循了以专业竞争力为基础的同行评审要求。对此,大学不能获得司法遵从。

  • 标签: 权利 学术遵从 法律解释 比例原则
  • 简介: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该款规定的是八种具体犯罪的罪名,有人认为是八种犯罪行为。但是从文义解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立法精神和规范目的、“犯罪行为说”的弊端以及“罪名说”能满足实践需要四个方面可以证明,“罪名说”的观点是正确的。应该立足成文刑法的特点,站在罪刑法定原则的立场上去理解现实中存在的值得科处刑罚却不能解释到《刑法》第17条第2款中去的行为

  • 标签: 罪名 犯罪行为 规范目的 实践需耍
  • 简介:2008年《专利法》第63条修改了原2000专利法关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的规定,规定了假冒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同2000年专利法相比,2008年《专利法》第63条有一定的优点,但假冒专利行为毕竞是一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它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且,专利法应当让实施假冒专利行为的违法者承担"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责任。

  • 标签: 假冒专利 冒充专利 行政处罚
  • 简介:最近,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遇到了一起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案件,对此案的定性争议颇大。现将基本案情和几种意见以及笔者的拙见介绍如下:基本案情:被告人冯某,男,43岁,大学文化,某县中学英语教师。1985年10月至1983年3月,该被告化名张某某,虚构山东省某县印刷厂厂名,先后私自在该县印刷厂、江苏省某县印刷厂等处,委印自己编写的《高中英语学习指导》、《高中英语阅读理解训练》等书,共19

  • 标签: 高中英语阅读 中学英语教师 非法出版活动 非法出版物 投机倒把罪 学习指导
  • 简介:回溯国际刑法的历史,虽然个人对国际犯罪负刑事责任之行为形式和内容有所变化,但是国际犯罪之集体属性不能阻却个人的刑事责任却不曾动摇。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25条的规定与早前的国际刑事法律文件之最大不同点,不在于重新界定国际刑法中个人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而是对个人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形式予以了系统化。

  • 标签: 国际刑法 刑事责任 行为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中仅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而被社会公众所接受并在其他国家广泛承认的犯罪排除事由。例如自救、正当业务行为、同意,在刑法上并没有涉及。且在实践中出现了自救行为、同意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为此.笔者从我国现有对排除犯罪事由的研究出发.通过转换研究的整体思路,从以评价体系为中心的框架,变更为以评价对象为中心的框架,通过对国外相关理论成果的借鉴,构筑了中国刑法理论中的行为概念.再通过发挥该行为概念的界定功能.为排除犯罪事由提供了一个开放性的基础平台.以有力地弥补中国耦合式犯罪构成封闭性的缺陷。

  • 标签: 排除犯罪 行为概念 事由定位
  • 简介:罗马法上的债最初起源于犯罪,原始的誓约是债的起源的最典型的形式;罗马法上的债具有强制性和财产性。民法法系国家的侵权行为属于债的范畴,债具有财产性,债法为财产法。传统民法不严格区分债务与责任,根据现代法理学特别是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应将义务(债务)、责任与法裁区分开。德国民法上的请求权理论有科学性,也有局限性。我国应当借鉴和变革侵权行为之债的立法模式,借鉴和变革德国民法上的请求权理论,改变损害赔偿(恢复原状)过于宽泛的内涵,在《民法通则》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形式的基础上,制定侵权责任法,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奠定基础。民法典应以权利为本位,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科学的民事责任观念与民事责任法体系,构建更加科学的债的观念与债法体系。本文提出了“侵权责任法纲要与部分条文建议”。

  • 标签: 侵权行为 债务 责任 请求权
  • 简介:军人执行命令行为的合法化前提是必须存在一定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命令。有效、约束军事命令的范围为不明显违法的命令。是否明显违法,应当从命令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不明显违法的命令范围,在军事领域要广于非军事领域,在战时要广于平时。

  • 标签: 军人执行命令行为 有效 约束力 明显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