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的父亲汪洋在北京电影制片厂任职三十五年中,他的朋友李 为北影厂写了四个电影剧本,六十年代的《耕云播雨》、《龙马精神》,“文革”后的《大河奔流》、《双雄会》,都搬上了银幕。李 和北影的成功合作,表明李 和北影是很有缘分的,李 和父亲汪洋也是很有缘分的。父亲在五十年代就认识了李 。李 告诉我,他写作的恩师是邵荃麟,而真正引导他写电影剧本的是上海电影厂的导演沈浮。当时电影界中流传着“南徐北汪”的说法,也就是说电影界南方有上影厂的徐桑楚厂长,北方有北影厂的汪洋厂长。李 是他们两位的好朋友,他为这两个厂连写带改近二十个电影剧本,他在电影界可以称为多产作家。李军与父亲的接触更多还是在开文代会、电影会
简介:遗赠房产座落于长汀县汀州镇南寨C路C号的左片房屋,属胡江与其弟胡涛的共有房产.由于胡江长期在外工作,其共有房屋便由胡涛出租他人使用并收益.1993年农历九月初三,胡涛将该房屋的部分出租给王某,并由李来代笔立下租约,约定:每年租金人民币380元,租期6年,从1993年农历腊月二十五日起到1999年农历腊月二十五日止,已付给人民币2100元;又因1996年8月8日洪灾,房屋被洪水冲塌,房东胡涛向王某预支洪灾重建费、生活费、治疗费等计人民币9300元,此款用于王某继续租用该房屋,秀期24年(即从1999年农历腊月二十五日起至2023年农历腊月二十五日止).为修复被洪水冲塌的房屋,胡涛收到其姐胡江寄来的人民币550元.胡涛因终身未婚而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