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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政诉讼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以自己的名义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 标签: 中的人权 人权保障 保障问题
  • 简介:行政诉讼中并非任何争议的行政行为都可以适用协调,  (2)因行政指导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可适用协调,(3)因行政合同争议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可适用协调

  • 标签: 制度问题 协调制度 行政诉讼协调
  • 简介:主要体现在被告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提事实的存在,被告首先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者合理性应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

  • 标签: 中的举证责任 浅析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中的
  • 简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关涉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工和制约,也决定着行政相对人能够获得诉权保护的范围。由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承载了过多的功能,使原本就复杂的受案范围问题更加无法理清。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最高法院在受案范围的解释上应保持克制和谦抑,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回复至其本来的面目。

  • 标签: 司法权 行政权 受案范围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近20年,评估它的价值和实际效应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诉讼法所确立的"民告官"制度、行政纠纷司法解决机制和中国特色的司法审查制度,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已经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对实现行政法制度转型、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了实质性的重大影响。在制度层面上,行政诉讼法创制的法律制度在过去的20年里不断获得完善和发展,而在观念层面上,20年前的行政诉讼法确立的法律思想和制度精神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效力,对于新世纪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 标签: 民告官 行政诉讼 司法审查 行政法转型 法治政府
  • 简介:  1、诉讼和解与诉讼协调,诉讼协调不得就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协调,诉讼协调既可以调动法官引导当事人

  • 标签: 制度构想 协调制度 建立行政诉讼
  • 简介:  (2)因行政指导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可适用协调,(3)因行政合同争议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可适用协调,  4、行政赔偿案件的协调

  • 标签: 制度调查 协调制度 行政诉讼协调
  • 简介: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信息公开制度成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的最好手段,政府信息公开是主权在民的体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有权利必有救济,目前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仍不畅通。本文以政府信息公开之诉的目的为依据.对行政诉讼制度应然与实然进行系统的思考,并运用比较研究和价值分析的方法,以证成政府信息公开之诉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和作出判决阶段的特点,以期完善我国司法制度,促进司法和谐,构建和谐社会。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知情权 行政诉讼
  • 简介:在经历了“有限提级管辖”、“异地交叉管辖”等行政诉讼管辖模式渐进变革之后,为维系行政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新的诉讼管辖模式“相对集中管辖模式”正在逐步有序开展。但相对集中管辖模式在现有的法条语境下未突破“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依旧未将原告置于法权结构中基础性地位,而且也未突破现行司法体制,难以从根本上维系行政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另外也会导致多数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庭处于休眠状态。在不改变新近逐步展开相对集中管辖模式前提下,通过保留非集中管辖法院原有受案范围,同时赋予原告在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选择管辖的权利,不仅可以回复行政诉讼中最大化保护原告利益的基础性定位,而且能避免多数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庭处于休眠状态,维护现有行政诉讼法所确定的审级结构。

  • 标签: 行政诉讼 管辖制度 管辖模式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诉法”)规定了行政诉讼合法审查原则,同时又规定了合法审查的依据是法律、法规,也可参照规章。由此就出现这样一个问题:行政机关依一般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被诉至法院,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既不是法律、

  • 标签: 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立法 行政机关 法律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 法规
  • 简介:随着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总则部分第一条所体现的行政诉讼法的功能也有所改变。本文尝试通过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的对比分析,以得出新行政诉讼法的功能的定位的结论。

  • 标签: 行政诉讼 本质功能 目的功能 定位
  • 简介:行政赔偿案件外,以“公权不可处分”、行政行为法定性为由,我国在实定法中明确禁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调解。考究这一原则的立法原意,无疑是建立在“行政机关对国家行政公权力没有处分权”基础之上,行政机关本身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没有利益上“交易”和“讨价还价”的必要,人民法院也不能在其中起着协调的作用。行政诉讼排斥调解的立法本意是要求行政机关不可以随意处分行政权。然而,诉讼程序的设计应服从和服务于整个诉讼立法目的需要。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否定调解制度不利于上述目的的实现,不利于行政诉讼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一是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意味着大多数行政案件要经过判决阶段,而判决只能针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除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变更外,通常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判决维持或撤销。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又增加了纠纷解决的时问、精力和物力成本。二是限制了法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使法官处于一种机械判案的境地。三是不调解直接或问接导致了原告非自愿撤诉案件的增多。四是不调解增加了人民法院诉讼成本和当事人的讼累。因此,在调解尚未实现行政诉讼的法律化之前,在不反行政诉讼法有关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笔者针对现有法律规定解决行政诉讼争议问题的手段不完善,试图从调解与裁判之间寻出一条解决行政争议的办法——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以弥补法律在此方面规定的空白。

  • 标签: 行政诉讼案件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调解制度 行政相对人 一审判决 行政机关
  • 简介:行政诉讼中,权利保护必要性,又被称作狭义诉的利益,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裁判的方式保护其权利的必要性或实效性。对于缺乏权利保护必要性的起诉,我国法院一般裁定驳回。鉴于司法资源有限、当事人有平等利用司法制度的权利,法院以原告实施诉讼的利益为判断基础,斟酌被告应诉负担、其他人利用诉讼制度可能性等因素选择给有保护必要的权利提供救济,具有正当性。权利保护必要性就是在确定有实益、有效率、适时、正当的权利救济契机。在无益、低效、不适时、放弃权利保护、滥用诉权等情形下,一般会认为缺乏权利保护的必要性。权利保护必要性也可能因嗣后的原因而消灭。但因为权利保护必要性的判断可能伤及诉权,法院应当开庭审查,提供权利防卫的机会,在适用时应当遵守补充性、有限性、说理性等限制。

  • 标签: 诉的利益 诉权 诉讼要件 滥用诉权
  • 简介:我国在行政诉讼中大量出现援引民法规范的案例,但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对民事规范有效借鉴的判断方法和规范路径。有鉴于此,需深入探讨行政诉讼中民法规范的适用问题,提出一条妥当引入民法规范的适用路径。该路径以区分法律漏洞类型为起点,在共同的法律价值追求和逻辑自洽的要求下,寻找可引入的共通性领域,最后通过类推或解释的方法援引民法规范。廓清该路径既能弥补传统行政法的缺陷,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行政权滥用,防止其对公民权益造成损害。

  • 标签: 行政诉讼 援引民法规范 共通性要素
  • 简介:诉讼法学领域,类型化是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之一,其目的在于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社会纠纷进行归类总结,从而为相应诉讼救济途径的设计或诉讼体系漏洞的弥补奠定社会实证基础。尽管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传统、社会背景、诉讼体制迥然不同,甚至连公法救济的法律称谓都相去甚远,但是,如果站在功能主义的立场,人们就不难发现,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行政诉讼进行精细分类进而为权利遭到侵犯的民众提供完整而有效的法律保护,业已成为各国行政诉讼制度共同的发展规律。鉴于我国当下行政诉讼非类型化和行政诉权保护不利的严酷现实,近年来,

  • 标签: 行政诉讼制度 类型化 社会纠纷 法律传统 诉讼法学 诉讼体系
  • 简介:“关于行政诉讼中协调问题的调研”是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行政诉讼是否具备建立调解制度的可行性,是本课题研究的基础问题。本文刊登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报告正是对这一问题所进行的初步探讨,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 标签: 行政诉讼 调解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课题研究 协调问题
  • 简介: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建议制度进行了完善,但在法律效力方面依旧存在问题,笔者希望通过对这项制度进行探索和研究,使得司法建议能够发挥其优势,提高行政机关的科学管理水平,督促其健全规章制度,最终达到预防纠纷和犯罪的目的。

  • 标签: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 司法建议
  • 简介:【摘要】法谚有云:“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一语道破了举证责任在所有诉讼中的关键性地位。税务行政诉讼作为“民告官”的一种行政诉讼案件,如何在纳税人和税收征管机关之间合理的分配举证责任,以兼顾纳税人合法权利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明确税务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有利于增强税收征管相对人税法上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关键词】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 标签: 中的举证责任 税务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