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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了克服以前只立足于本校图书馆的流通量和馆藏量来确定图书核心出版社的局限性,本次研究采用图书在网络上的销量和CALIS联合目录中出版量为分析依据,并采用“二八定律”,挖掘出网络销售与CALIS联合目录中的核心出版社,经过比较和分析它们之间的差异,最终确定出适合于本院图书馆的核心出版社范围。

  • 标签: 核心出版社 网络销售 公务员考试
  • 简介: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标签: 招生制度改革 天津市 市人民政府 考试 印发 五中全会精神
  • 简介:SDPR-2014-0460017鲁价费函[2014]46号省教育厅:为规范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将各类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项目合并为'计算机等级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一)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报名考务费每人每模块30元。(二)全国计算机第一、二、三级考试费分别为每人每级72元,第四级为每人112元。以上均含上缴国家笔试费每人每级12元,上机考试费10元。(三)中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费每人25元。二、收费单位要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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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鲁价费函[2016]6号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申请继续执行和部分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鲁卫财字[2015]3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医师资格考试中的实践技能考试费按以下标准执行:临床类、公卫类、中医类分别为260元/人(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临床类、公卫类10元/人、中医类12元/人);口腔类为290元/人(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10元/人)。

  • 标签: 医师资格考试 收费标准 省财政厅 山东省 物价局 复函
  • 简介:藏政办发[2015]35号(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房灵敏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李秀珍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标签: 办公厅调整 委员会通知 招生考试
  • 简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人社函[2016]43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将“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考务费”更名为“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费”,其收费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次200元。

  • 标签: 国际化人才 外语考试 考试收费 中国 省财政厅 山东省
  • 简介:藏政办发[2010]26号(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招考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招考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主任:孟德利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格桑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宋和平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杜建功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委员:胡新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标签: 机构 调整 通知
  • 简介: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你局《关于申请继续执行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口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新广字(2016)184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同意你局组织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资格考试口试继续执行每人次80元的标准。

  • 标签: 播音员主持人 资格考试 广播电视 收费问题 口试 省财政厅
  • 简介:为切实落实好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政策,2016年2月24日下午,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联合召开2016年度公安部属院校招生入警工作座谈会。

  • 标签: 国家公务员 公安部 座谈会 招生 院校 部属
  • 简介:SDPR-2018-0030010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确保录用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确定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重新明确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继续执行笔试每人每科40元.

  • 标签: 录用考试 机关事业单位 山东省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现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执行。扩大改革试点实施过程中遇有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教师工作司。

  • 标签: 教师资格考试 中小学 注册 印发 教育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简介:晋发改收费发[2017]977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考试成本,现将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翻译专业、通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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