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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个结果
  • 简介:为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窃照专用器材行为,相关法律和规章增设了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名,制定了窃照专用器材认定标准,并明确要求窃照专用器材认定由公安机关进行技术检测后作出。由于窃照专用器材具有的隐蔽性或伪装性,对其进行发现或认定具有一定困难,特别是对无线通信类窃照专用器材认定,除了常规检验外还需要进一步技术检测。本文首先介绍了窃照专用器材检验鉴定工作背景,对窃照专用器材进行了初步分类,然后介绍了使用频谱分析仪、天线和电磁屏蔽箱对无线通信类窃照专用器材进行技术检验方法,最后针对实际案例介绍了频谱分析仪具体使用流程及相关参数设置方法,频谱分析结果为无线通信类窃照专用器材认定提供了技术支撑。

  • 标签: 窃照专用器材 无线通信 频谱分析仪
  • 简介:打击恐怖主义是上海合作组织重点合作内容,作为由中国主导重要区域性国际组织,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推进反恐合作有助于为我国营造良好周边环境,提升我国在全球反恐中地位,对我国反恐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经过十多年发展,上海合作组织通过制定文件或条约、设立区域反恐机构、开展联合反恐演习方式,在反恐领域合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这种区域合作模式不仅维护了本地区安全稳定,也为全球反恐行动提供了合作样本。今后,上海合作组织应当结合本地区恐怖主义犯罪发展新态势,细化合作法律规范和行动机制,加强反恐人员和技术领域合作,积极开展在互联网领域反恐合作,及时跟进在经贸文化领域合作,从而进一步发挥区域合作优势,形成全球反恐行动合力。

  • 标签: 上海合作组织 恐怖主义犯罪 区域合作 反恐行动 地区安全
  • 简介:当前象征性刑法内涵与外延并不清晰,使得其成为批判刑事立法"万能"工具。某罪名立法是否象征性刑法,一方面应审慎考察其效力,而不能仅从不完整适用率统计或能否根治犯罪、处置犯罪等方面得出结论;另一方面,刑事立法彰显国家价值观本是立法活动应有之义,为了安抚民众不安感"潜在目的"设定,也并非一律失当。在当前社会背景下,象征性刑法没有必要也无法全面恪守扎根于古典社会形态刑法谦抑性原则。象征性刑法依其与法益关联程度,可分为绝对与相对象征性刑法,对前者应持否定态度,而后者原则上具有正当性,但也应采取限制措施,尽量消除其负面影响。

  • 标签: 象征性刑法 “污名化”现象 谦抑性 限制措施
  • 简介:一、审判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例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于2017年10月13日在西草厂村,因邻里琐事与受害人万某某发生纠纷,后用拳头将万某某打伤。经鉴定:万某某左眼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案件承办人全面细致审查了在案证据,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受害人意见,也积极建议双方当事人和解。

  • 标签: 故意伤害案 实务问题 制度 认罪 犯罪嫌疑人 审查起诉
  • 简介:信托受托人忠实义务中受益人利益地位存在单一主义与衡量主义之不同立场,受托人在利益冲突交易与获利上是绝对禁止还是一般限制例外允许是二者本质区别。单一主义适应民事信托中之无偿管理本质,而衡量主义则适应商业信托运行客观要求。为此,应在区分信托民商事属性基础上去解释适用《信托法》第25条,在民事信托中采用限缩立场,回归利益冲突交易禁止与获利禁止立场;解释《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8条含义,明确引入信托合同约定例外、披露加受益人同意例外之例外;同时,《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监管文件也应作相应修改。

  • 标签: 信托法 商业信托 民事信托 信托义务 受益人利益
  • 简介:外国法查明与适用是涉外司法审判实践中重要问题之一,多年来相关法律制度虽不断完善,但在体系构建及实践运用方面仍存在较多需要改进方面。笔者从宁波海事法院多年来司法实践出发,以案例分析角度,梳理剖析了外国法查明及适用在审判中出现各方面问题,并结合目前相关法律规范体系现状,以及已经出现扩展查明平台配套体制建设方向,提出了完善外国法查明及适用制度法律及实践建议。

  • 标签: 外国法查明 外国法适用 外国法查明平台构建
  • 简介:与网约车不同,平台化顺风车业务并非经营性客运,无须设定行政许可对其准入条件进行规制。但顺风车平台在与驾驶员、合乘者之间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时,仍呈现出一定权力距差,平台通过格式条款确定了权利义务,无论作为顺风车信息服务使用主体还是作为客运服务合同和居间合同订立者,驾驶员、合乘者都须受平台格式条款约束。顺风车平台一方面通过抽取信息中介费用营利,另一方面将顺风车业务与网约车业务整合以达成规模效应,在利益驱动之下容易忽视用户权利。国家有义务在私主体之间势力不均衡时提供主动保护,该种保护可通过基本权客观价值得到证立,但应注意保护不足与保护过度问题,各地方现有规定普遍存在这两方面的瑕疵。

  • 标签: 顺风车 国家保护义务 保护不足禁止 保护过度禁止
  • 简介: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权。落实和完善这一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十九大精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要求。当前,检法两院在落实该制度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高,监督对象仍以个案为主,检察机关启动列席程序较为被动,列席效果评价机制缺失。为此,首先要提高认识,实现双赢共赢;其次,要强化监督,明晰议题范围;再次,要完善机制,规范运行程序;最后,还要总结评估,提高监督水平。

  • 标签: 检察长 审判监督 审委会 列席制度
  • 简介:通过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结合考察可以确定,在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中,信息权人对信息泄露行为与损害间因果关系这一要件事实负有证明责任。这种权利人因果关系证明责任与其证明能力不匹配,更容易纵容泄露隐私信息行为。而信息控制者负因果关系证明责任更为合理。

  • 标签: 个人信息 信息泄露 因果关系 证明责任
  • 简介:绩效考核,是一个普遍性难题。传统“大锅饭”式考核模式存有天然弊端,往往“年底搞平衡、先进每年轮”,考核激励作用难以发挥;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后,难以适应“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新要求;再加上内设机构改革推行“大部制”,业务部门人员大幅增加,使本就有所弱化部门管理,在对干警进行考核时,更是难度加大。这些问题,都亟待“破冰”解决。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借鉴上个世纪70年代凤阳县小岗村“大包干”做法,取消对内设部门考核,“分田到户”,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式考核,既发挥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织作为“微科室”、员额检察官作为“微科长”作用,也激发员额检察官及其办案组织内每位成员工作热情。

  • 标签: 革新考核模式 检察官办案组织 径直考核
  • 简介:主体权利与义务对等是公平原则要求,我国民事诉讼中却存在着第三人权责不对称问题,其中参加效缺失是其典型表现。生效裁判对非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产生何种效力,在立法上缺乏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者适用既判力、或者适用事实预决效力。然而,参加诉讼第三人与当事人、一般案外人在诉讼地位与诉讼权利方面均不相同,使其与当事人或一般案外人承受相同裁判效力具有不对称性。为此,我国亦有必要构建参加效制度,在借鉴域外参加效制度与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特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考察参加效与既判力、预决效力差异,以确定我国参加效特征与适用范围。

  • 标签: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权责对称 参加效 既判力 预决效力
  • 简介:性侵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一个严重杜会问题,如何在法治化建设过程中有效防范此类犯罪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当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依赖刑罚制裁措施予以司法回应,但就司法实践来看,单纯刑罚已不足以有效预防该类犯罪。对未成年人性侵害预防与惩治需要多元化综合推进,寻求法律、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共同作用机制,从预防、惩治、保护与救助层面进行有效政策指引与措施落实,从而有效防范并减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 标签: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被害人 一体化办理机制
  • 简介:2017年"刘广明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再审裁定中,法院首次使用德国法上主观公权利和保护规范理论,释解作为我国行政原告资格基准"利害关系"。从此前"不利影响"到"主观公权利",刘案对域外学理吸收,对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判定发挥了重要推进作用。除引发我们重新认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外,主观公权利和保护规范理论对于重新考量行政实体法与行政诉讼法关联、原告资格与诉讼整体定位关联,以及如何寻获权衡"诉权保障/防堵滥诉"教义学基础都有重要启发意义。但刘案裁定对上述理论适用仍旧存在值得商榷不当之处,案件未尽问题也不在少数。

  • 标签: 原告资格 利害关系 不利影响 主观公权利 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