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善意"一词最早源于罗马BonaFides时效取得制度。罗马法中的善意以"毋害他人"为抽象内涵,存在两种具体含义:诉讼法领域中指客观善意,体现为外部行为;物权法领域中指主观善意,内含于心理状态。"善意"释义的延伸发展中,拉丁语及英语国家采同一术语表达;德国法采分立术语表达。后者使"善意"一词最终走向分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的善意演变为当今的诚信原则;而作为内心状态的善意则保留在物权法、债法诸板块中,表现为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实效中的善意或占有人的善意等。另外,作为内心状态之"善意"被剥除开来后,广泛随附于物权法领域之各种制度而存在,并在此发展出丰富内涵。
简介:在民主化和分权化的社会背景下,一种强调多中心协同、参与及责任的治理模式正逐渐成为许多国家摆脱"信任赤字"的"救命稻草"。以治理理论为基础,从多中心治理的视角出发,结合公共问责理论提出的要求,分析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发现多中心分权不当、合作不力、问责不足等问题直接阻碍了国家治理进程中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性、回应性和有效性的实现,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的重塑。基于此,通过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和全面监督系统实现依法分权和治权,打破政府单一垄断公共权力的地位;通过信息公开机制和提高多元主体参与意识,实现协同参与,增强各主体间的互动回应;以道德基础、科学政策、绩效考评体系和公共问责机制,实现公共问责,为构建服务型政府、高绩效政府、责任性政府付出努力,最终改变我国政府公信力弱化的现状,以期稳步提高政府公信力,走向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