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清浩发展机制(CDM)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为例,对项目及其5种造林模式临时核证减排量(temporary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缩写为tCER)和长期核证减排量(long—term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缩写为1CER)成本的动态变化进行了初步研究。结果表明:从项目期初到期末,整个项目及5种造林模式人工林的tCER成本均逐渐降低,其中项目成本由第一承诺期末的40.33¥/tCO2降至最后承诺期末的13,34¥/tCO2;1CER成本先降低后升高,在第一承诺期末均降至最小值,项目成本由第一承诺期末的40.33¥/tCO2增加至最后承诺期末的105.27¥/tCO2;各造林模式tCER和1CER成本均以枫香+杉木、枫香十马尾松较高,马尾松+荷木、马尾松+栎类较低,桉树最低;贴现率对项目tCER和1CER、桉树tCER、枫香+杉木1CER成本影响均较大,而对马尾松+栎类tCER和1CER成本影响均较小;对桉树一个轮伐期内的tCER成本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单位面积碳贮量的变化对其影响较大;考虑木材收益时,项目期末tCER净现值为13.11¥/tCO2,从中反映了该CDM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简介:本文扼要介绍了国内外CDM项目开发现状的最新统计,重点分析了中国经EB注册的CDM项目无论在项目数量、年减排量方面、实际签发的CERs都居世界前列的状况以及优先领域项目类型的健康发展。同时指出了CDM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值得关注和改进的问题。本文结合CDMEB近期的各项指导意见.重点讨论了CDM项目的额外性论证问题,分析了额外性论证各种常见典型案例,对相关方法学和额外性论证工具提供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简介:一、清洁发展机制(CDM)基本概念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是根据联合国《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一种创新性的国际合作机制之一。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159个缔约方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为38个OECD(经合组织)国家或国家集团和一些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国家规定了CO2和其它5种温室气体减排的指标。CDM的核心是鼓励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保护合作项目,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ERs)”。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2005年2月16日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温室气体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有关国家将在2008年到2012年将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基准年(1990年)排放量平均再减排5.2%。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在第一承诺期内(2008-2012)没有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