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具备条件,后审批"是我国各级政府现行的行政审批程序。这种程序导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从事特定活动",后要求行政机关审批。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无序建设、产能过剩、行政审批腐败等问题,都与政府采用这种行政审批程序有关。多年来,我国用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和事后监督的办法来解决无序建设、产能过剩和审批腐败问题,成效不是很理想。原因就在于现行的行政审批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没有事先控制权,国家一边调控,一边新的过剩产能和不合理结构继续产生。如果改变现行的行政审批程序,按照审批事项建设的三个阶段("确定建设意向"、"设计和制定建设计划"、"完成设计和建设计划"),分别设立审批环节,申请人三次申请,行政机关三次审批,就可以避免上述种种弊端。
简介:当前,许多农民朋友来信,询问国家建设用地、市政设施和公共、公益事业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等征地的审批手续如何办理;征地的补偿标准怎样确定;乡政府与村委会如何与农民协商征地事宜。现根据国家和省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答复如下:一、不管哪种情形的建设用地,凡属征用土地的,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一律要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审批,省以下人民政府无权批准。1999年1月1日前的征地审批权限是分级限额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是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地(市)是耕地3至5亩以下,其他土地是10至15亩以下;超过以上限额的应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乡(镇)人
简介:近日国务院再次公布取消了40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税收工作的有15项。这次公布取消的15项涉税行政审批项目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审批、指定中国免税品公司出境口岸免税店经销国产品退税审批、城乡信用社固定资产修理费列支审批、城乡商业银行税前列支奖金比例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列支福利费的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审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按经营期限计提折旧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少留或不留残值的核准、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核准、企业接受捐赠的大额非货币资产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平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雇员境外社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核准、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的确定、对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为防止项目取消后有关方面出现管理脱节,税务部门将采取措施进行后续监管。例如,对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的审批项目被取消后,税务部门将过去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企业生产改为招标制。对批量不大的生产,将通过资格招标确定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