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不当或非法获取证据的排除是对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一种救济。这说明在加拿大宪法权利从整体上而言被视为第一位的权利,应该得到最有效的保护。作为《加拿大法案》附表B的《权利和自由宪章》于1982年4月17日生效,其中包含有“救济”,即该宪章第24条第2项的内容。如果一经发现证据在获取过程中对被告所享有的宪章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有所侵害,并且此种侵害会败坏国家的司法荣誉,依据本条规定,该证据即会被排除。在多年的适用过程中,加拿大最高法院主导了对第24条第2项的解释,解释以一系到案例为基础,而其法理依据却是自由主义理论、遏制理论与体系完整性理论。
简介:摘要非法行医,从广义来讲,是指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一切不合法医疗活动。从狭义上来讲,非法行医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以及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大部分非法行医都是通过扩大宣传、鼓吹祖传,以治疗疑难杂症、性病等疾病吸引患者就医,大多卫生条件不符合相关的标准,设施简陋,使用假药、劣药,而且乱收费,极易出现医疗事故,不仅影响了医疗市场秩序,危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侵害了广大患者的权益,而且对患者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本文主要就非法行医存在的原因、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