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渐进转轨思想指导下,通过金融控制,始终保持国家强有力的主导干预和控制,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迅速下降时,国家通过国有金融组织和信贷控制、金融市场控制以及对金融开放控制形成的完整的金融控制体系,将居民家庭部门在改革过程中随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而增加的储蓄聚集起来,并通过国家干预下的国有银行和资本市场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体制转轨给予支持,有效控制金融改革过程中的风险。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国家始终牢牢主导着金融体制的变革进程,对金融改革具有充分的主动权,确保金融改革与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适应性,确保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国家推进经济内生诱导下的政府主导的金融市场化,在保持存量稳定基础上渐进提高效率的改革,兼顾改革发展和稳定,是协调发展、重点突破的改革,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改革道路。
简介:本文根据技术扩散模型阐释,中国的技术进步取决于它对先进技术的吸收能力和可吸收的世界先进技术集合的乘积。金融改革通过消除经济扭曲提升我国的吸收能力。如果国际先进技术通过对外贸易扩散到中国,那么对外贸易和金融改革在增长中就存在相互促进的作用。利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数据,我们没有发现对外贸易(出口或进出口)和金融改革在促进经济增长中有显著的互补作用。该结论在控制条件收敛、其他经济增长因素、分省和时间效应后成立,并在解决贸易的内生性后仍然稳健。将该结论和我们已发现的金融改革和外商直接投资在促进经济增长中有显著的互补作用的结果相对照,可见,与国际贸易相比,国际先进技术更可能通过外商直接投资扩散到中国。
简介:救助问题金融机构是一国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一国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等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债权人利益、减缓危机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在金融机构陷入流动性危机时,给予资金帮助,使其走出困境,继续经营;或者在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后退出市场过程中,因无力清偿债务,政府代其清偿债务。中国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原因,对问题金融机构一直是实行隐性担保、全面救助。这种救助体制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但是其结果却是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并对国家的经济稳定与发展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到现阶段,包括问题金融机构国家救助制度在内的金融体制改革已经不可避免,建立以存款保险为首的金融消费者保险制度,实行显性、限额的国家担保,规范中央银行最后贷款和国家财政救助行为,是国家对问题金融机构救助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