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送达是贯穿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制度,可以说是对比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差异性的最佳视角。笔者通过分析执行文书送达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得出及时、有效、穷尽一切手段保障送达完成的民事送达原则,并不适合执行文书的送达。执行程序相比审判程序具备了当事人不平等、执行权单向性、执行效率优先和更加突出的维护司法权威的特征,所以执行文书的送达不按照民事送达原则来进行是有理论依据的。按照执行文书制作的目的,将执行文书分为执行通知类、执行控制类和执行处分类,不同类型的执行文书分别采用前置送达、后置送达和及时送达的方式,希望能对执行工作产生些许启发.
简介:2015年立案登记制度的确立促使大量案件涌入法院从而加大了法院送达工作量。面对高人口流动量及案件压力,法院通过采用高效、便利的现代化电子送达方式来缓解送达工作压力。虽然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电子送达的适用赋予了立法依据,但是电子送达立法规定单一,导致电子送达使用率低下、法院确认收悉困难、送达文书的信息安全受威胁的问题阻碍了其顺利推行。在司法改革及司法现代化备受关注之际,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及国内一些法院的实践做法,分析一些学者在推行电子送达上所提出的新观点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完善立法规定来解决上述问题并达到充分利用科学技术高效、便利等优势的建议有其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