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伊斯兰诉讼法律制度是伊斯兰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特殊历史条件的影响,众多伊斯兰国家既保留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等宗教法为根本的诉讼模式,又借鉴和移植了原宗主国的诉讼法模式,不仅包括大陆法系诉讼模式和普通法系诉讼模式,同时还吸收了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诉讼法的原则和制度,如调解制度,于是当代伊斯兰国家诉讼模式呈现多元化特色.尽管伊斯兰各国民族独立以后,相继制定了各自的诉讼法典,组建了各自的司法机构,但无论格式体例还是具体内容或司法实践大多与原宗主国的诉讼法制关系密切,诉讼立法西方化明显.诚然,民族的自尊心,源远流长的伊斯兰教法律文化传统以及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决定了其诉讼制度的运作大多带有浓厚的本土化风格.这样,随着21世纪世界变革的冲击波,已使堡垒最为坚固的伊斯兰法迈向自我改革的里程,多元化、西方化、本土化与复兴伊斯兰诉讼法的趋向构成当代伊斯兰诉讼法律制度发展的主流.在改革中,大多数伊斯兰国家选择的是折衷主义:使现实的伊斯兰法既不与西方世俗法体系完全挂钩,也不与传统的宗教制度彻底决裂,而是跟随物质文明发展与维护信仰不变方面达成了妥协和统一.
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内地成千上万的打工者跨越县界、省界,远离故土,流入沿海经济特区、开发区从事各种劳务活动。由于多种原因劳务纠纷随之出现并呈增长趋势。随着普法宣传,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劳务纠纷当事者逐步由私了纠纷转向求助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江西永新县为例,1993年、1994年两年间,县律师事务所就接受了包括震惊全国的深圳龙华镇工棚倒塌特大事故案在内的劳务纠纷非诉讼4O余起,占全所同期非诉讼法律事务总数的三分之一。打工潮的不断涌起,劳务纠纷的大量出现,要求律师提供大量法律服务。律师如何来适应这一迫切的社会需要?我们的体会是:一、迎难而上,体规律师的社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