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探索和总结了一些宝贵的经验。现将主要情况和经验综述如下:一、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地方立法的数量逐年增加,质最不断提高,程序逐步完善。一是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经济方面的法规占50%左右。在突出重点的同时,注意了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体现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二是建立立法工作责任制。云南、山西、海南、天津等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签订立法工作责任书,明确立法工作责任目标,有效地保证了立法计划的实施。三是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法规起草渠道。(1)委托有关机关、单位起草法规;(2)上海、广东等省采用招标的方式,聘请、委托非官方学术团体或学者承担法规起草工作;(3)上海、江苏、广东、海南、山西、吉林、山东等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别成立立法咨询组,发挥立法咨询员的作用;四是改进立法技术和程
简介: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四项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但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职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简介:镇赉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18号和省委3号文件精神,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镇赉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忠实履职,进一步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1.依法召开县乡人大法定会议。每年12月,召开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乡镇一般每年召开人代会1至2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为指导全县乡镇人大开
简介:权利通常是指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在法律支配和保护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自由地去做事情和享受利益,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有权做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行为的能力,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运用强制手段实现其权益;职权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在职务范围内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能力和责任,表现为拥有职权的机关或个人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范围和行动界限。虽然权利和职权都是和特定社会的法律相联系的,即都是依据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的规定和认可,都是具体的和法定的,并且都有阶级性和国家强制性,但是,二者却有严格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