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谓的"虚拟财产"外廷宽泛,其准确名称应是"虚拟事物"。用大陆法系民法观点分析,作为一种无体存在的客观事物,虚拟事物难以成为物权、债权或知识产权的客体,但其上存在民法应予保护的合法利益。该合法利益可区分为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均具对世性,可类推适用绝对权的保护方式。对用于交流沟通信息、表明个人社会存在的虚拟事物,其上利益部分可以纳入人格权体系,其他的可作为人格利益保护。对用于市场交易、开展经济活动的虚拟事物,多数情况下可视为金钱等同物。对用于个人休闲娱乐、给人带来精神满足的虚拟事物,其上可能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将虚拟事物上之利益不作为权利而作为合法利益给予民法保护,契合当前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包容性,也满足进行刑法保护的需要。
简介:随着信用风险在中国市场的积累,债券违约风险逐渐上升。本文通过KMV等信用风险模型对2013-2014年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及私募债进行分析,估计样本公司的资产价值和波动率,同时进行违约距离测算,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其作为多元probit模型的自变量计算得到违约概率。实证结果表明,公司债的违约风险最大而企业债相对安全,私募债虽然风险较小但方差更大,其中银行间私募债风险最低,而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更高,这表明应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并防范私募债风险,同时引导更多优质企业进入以发挥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