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学的研究方法就是为探寻法学和法律的内在规律,为表达法学学术观点而运用的视角和手段。西方和中国的法学都形成了自己的研究方法。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现代,首先重要的是对研究方法所属的母体——"法学"进行界定,这样,"研究方法"才能名正言顺地有所作为。以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以及研究的方法不同,可以将传统法学分为法学学科和法律实践学科。法学的研究方法从其内在规律出发,应当遵循实践性、思辩性和学习创造性的规则。法学研究最基本的方法,第一种:似无法而有法;第二种:似有法而无法。法学研究方法的忌讳之处是:共存太多的研究方法,且不符合形式逻辑的要求;漫无研究法则,背离基本的方法要求;墨守成规而拘谨于某一研究方法。因此法学研究方法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不要有方法的歧视,关键是用科学的方法,遵循法学研究的一般规则。
简介:摘要培植学生积蓄习作素材,对于克服内初班学生对作文的畏惧心理,改变句子不通顺,假不忍睹、空不堪读的现状,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培植积蓄的途径有留心周围事物,注重积累生活材料;广泛阅读,注意储存习作材料。
简介:东方主义在法律领域的复杂性需要丰富的经验性个案研究。对抗式的法庭审判是研究东方主义在法律领域活动的富矿。法律制定、法律史的书写、与知识财产相关联的世界体系以及其他不太明显的东方主义表达形式也应被纳入研究视野。除了对过去的、殖民地的东方主义加以关注之外,还要考察当今的、帝国中心的东方主义、自我东方主义以及其他新的东方主义形式。对于特定事件,可能存在多种东方主义解读。同一种修辞可能被用于相互排斥的不同计划。东方主义的叙事也可以被借鉴、分解或者混合。面对东方主义提出的严峻挑战,比较法要生存下去,关键不在于“迈出东方主义”,而在于建构一套对他者化操作之影响具有自觉认识的“合乎伦理的”比较法,以及对比较法和法律东方主义中常见的二元对立保持健康适度的怀疑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