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文章探讨了自愿会计变更会计信息价值相关的影响。研究发现,自愿会计变更降低了净利润的价值相关,但显著提高了净资产的价值相关,在控制了相关公司特征变量后,结论依然成立。这表明,自愿会计变更能够影响资本市场投资者决策,在股票定价过程中,投资者关注并运用了企业自愿会计变更信息,进一步反映到企业清算价值和会计盈余的定价功能中。进一步研究发现,当公司分析师跟踪人数越多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时,自愿会计变更会计信息价值相关的影响越弱;而当公司业务复杂程度越高时,自愿会计变更会计信息价值相关的影响越显著。

  • 标签: 自愿性会计变更 价值相关性 资本市场参与者 业务复杂度
  • 简介: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自愿披露的理论基础的分析,总结自愿披露的动机、途径和内容。在理论探讨的基础上,对照我国目前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水平比较低的现状,找出原因,提出如何提高自愿披露水平的对策思考。

  • 标签: 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 自愿性披露
  • 简介:明晰自愿变更审计师行为与审计意见二者深层次关系可以更好地把握审计产品质量。之前一些关于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将会导致本期公司变更审计师的观点有失偏颇。在关于上期审计意见对本期变更审计师、本期变更审计师对后期审计意见类型影响的研究中,相对于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而言,上期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不仅不会倾向于本期变更审计师,而且当公司上期被出具的是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时,本期发生变更审计师的可能会显著降低。本期变更审计师行为显著提高了公司后期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显著降低了公司被出具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变更审计师的决策依据是预期审计意见的改善而不是上期审计意见类型。

  • 标签: 自愿性变更审计师 非标准审计意见 标准审计意见 审计市场 持续经营
  • 简介:认罪认罚自愿是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难点与重点。自愿是一种相对和复杂的自愿状态,使得认罪认罚自愿的理论界定与实践认定非常困难。认罪认罚自愿是明知要素和意志要素的统一,应区分"认罪自愿"和"认罚自愿",并明确其判断标准,审慎处理好其与真实、从宽幅度之间的关系。然而当前认罪认罚自愿与实践对供述的刚性需求、强制型取供机制、司法体制存在深层次矛盾。为此,应当在实现权力主导型向权力制约兼权利保障型转变的基础上,通过保障知悉权、程序选择权、法律帮助权,建立权力制衡和审查机制,实现认罪认罚自愿的中国式保障。

  • 标签: 认罪认罚从宽 自愿性 明知性 深层次障碍 保障机制
  • 简介:作为资本市场发展的产物,自愿信息披露在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提高资本市场有效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规制的缺位,自愿信息在披露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尤其是信息质量难有保证。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状况的统计,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规范自愿信息披露提出对策。

  • 标签: 上市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
  • 简介:以2011—2015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自愿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意见和审计费用的影响。研究发现:自愿会计政策变更利润影响数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显著正相关,但较高的审计费用会降低自愿会计政策变更利润影响数与非标准审计意见之间的相关。进一步区分变更性质和产权性质后发现:发生恶意会计政策变更的企业、国有企业更易发生审计意见购买行为。

  • 标签: 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 审计费用 盈余管理 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意见购买行为
  • 简介:随着企业所处经济环境变化速度的加快,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相关的要求越来越高。本文就自愿信息披露的动因和内容作一分析,并提出了强化我国自愿信息披露的具体思路。

  • 标签: 自愿披露 市场价值 思路 动因
  • 简介:通过研究在管理者报酬激励机制下,不同的报酬与业绩之间的敏感性程度,对管理者自愿信息披露组合策略的影响,认为在一定的金融微观市场结构条件下,公司管理者的自愿信息披露均衡处于从完全披露到部分披露再到不披露的动态过程,从而为进一步增强管理者自愿信息披露动机提供了理论依据。

  • 标签: 自愿性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动机 披露均衡
  • 简介:认罪认罚的自愿是相对的,具有不同层次、情态和类型。认罪认罚的自愿既不同于认罪认罚的真实、明知性、合法,亦有别于有罪供述的自愿。认罪认罚的自愿可以确保程序从简的合法,增强程序从宽的正当,强化实体从宽的合理性,并提高有罪供述的真实。试点地区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已经在自愿的审查和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自愿审查形式化、法律帮助效果不佳等问题。从长远来看,选择以权利抗衡与权力保障相结合,而以权利抗衡为主的自愿审查与保障模式是大势所趋,但受强制刑事取供机制及刑事诉讼构造的制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权力保障模式”依然会占主导地位。

  • 标签: 认罪认罚 自愿性 保障模式 深层障碍 完善
  • 作者: 王尧
  • 学科:
  • 创建时间:2023-12-26
  • 机构:济南大学商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02
  • 简介:摘要:以往对于自愿信息披露的研究往往依赖于使用单一代理变量或评级公司出示的自愿信息披露指数,本文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对于自愿信息披露范围的界定,结合前人研究,使用若干变量构建自愿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并将其与上市公司业绩波动进行回归分析,发现:我国A股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水平越高,其业绩波动越低,即拥有更稳定的业绩回报。

  • 标签: 信息披露 自愿性信息披露 业绩波动
  • 简介:注册制的改革是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一环。IPO注册制改革的核心是信息充分完整的披露,展现出了注册制比目前核准制对信息披露的充分和完整有更高的要求。信息的充分披露仅依靠强制信息披露是不够的,需要通过更多自愿信息来弥补。本文围绕着注册制的核心,探讨目前自愿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对注册制下如何完善自愿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建议。

  • 标签: 注册制 充分披露 自愿性会计信息
  • 简介:摘要自白规则,是指“被指控实施犯罪的人对另一人自愿作出的承认自己犯有指控罪行,并披露罪行实施的情况或参与实施的情况的陈述”。本文所提自白规则所针对的是狭义上的自白。

  • 标签: 自白 涉嫌 犯罪 刑事诉讼 合法权利
  • 简介:认罪认罚试点工作是目前司法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对认罪认罚自愿内涵和判断标准的解读更是重中之重.目前,我国检察环节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自愿”内容的理解存在差异、真实需要进一步探究、值班律师的参与度不够及撤回权的法律保障不足.因此,需要审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完善其回归配套机制,提高值班律师对认罪协商的参与度和建立认罪认罚撤回权救济机制等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

  • 标签: 认罪认罚 自愿性 撤回权
  • 简介:自白任意规则是英美法和大陆法共有的一项重要的刑事证据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类似的证据规则。我国已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文章从供认自愿的含义人手,论证构建我国供认自愿规则的必要

  • 标签: 供认 自愿性 规则 必要性
  • 简介:摘 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快速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而自愿保障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抓好自愿保障问题的解决,对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有效降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公安司法机关欺诈胁迫、犯罪嫌疑人违心认罪等不同情况的出现,对解决自愿保障造成一定阻碍,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 标签: 认罪认罚从宽 自愿性 问题
  • 简介:自愿披露动机以及自愿披露的上市公司特征一直以来都是研究的热点话题。本文选取2004-2006年数据,考察自愿披露行业竞争分析信息的上市公司特征。结论发现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行业竞争分析信息与盈利能力和公司治理特征没有显著相关关系,而与上市公司所处的市场竞争状况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这一结论与公司竞争战略理论对处在不同竞争态势中的公司竞争战略选择的解释相一致,即随着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自愿披露行业竞争分析信息的意愿和动机逐渐增强。本文结论对从披露的信息内容入手,探讨自愿信息披露动机提供了启示。

  • 标签: 自愿性披露 竞争战略
  • 简介:2016年11月16日,"两高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的办法》,该办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了进一步细化,此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被追诉人的部分诉讼基本权益,因而实施过程中应当以保障被追诉人自愿为前提。厘清认罪认罚自愿内涵,有助于更清晰的分析认罪认罚自愿目前面临的证据制度障碍,值班律师制度障碍以及侦、控、审三机关可能存在的滥用权力问题;确立证据开示制度,建立我国特有的强制指派辩护,划分侦、控、审三机关的权利义务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 标签: 认罪认罚 自愿性 被追诉人
  • 简介:认罪“自愿”的审查模式有三种,即主观审查模式、客观权利保障模式和综合审查模式.采用主观审查模式,法官可以在裁判中对多种价值进行综合权衡,并与时倶进赋予自愿不同的内涵,但存在排除范围有限、判断标准多重、审查判断随意、裁判说理空洞等不足.采用客观权利保障模式具有结果排除反向制约取证过程,引导侦查人员规范取证、采用法律拟制的方法化解拟制非自愿供述排除的困境、确定相对统一明确的标准等优势,但存在混淆技术规范与权利的区别、过分强调技术规范,不利于打击犯罪而且无法对“权利清单”进行具体规定等不足.以客观权利保障模式为主、主观审查模式为辅的综合审查模式是目前较为合理的模式选择,从客观权利视角出发判断被追诉人认罪的自愿克服了主观审查模式判断的随意,而根据权利侵害程度对非自愿供述的原因力大小裁量决定是否排除又确保了人权保障与打击犯罪的动态平衡.

  • 标签: 认罪自愿性 主观审查模式 客观权利保障模式 综合审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