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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立法法第63条是立法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依据宪法确立的我国省、市立法权限和体制,是对我国地方立法实践的科学总结。认真贯彻实施这条规定的新精神,对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实现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必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 标签: 立法法 "较大的市" 地方性法规 第63条
  • 简介:<正>编辑同志:李某与其妻夏某于前年协议离婚,小孩由李某一方抚养。现生活条件发生变化,李某要求夏某承担一定的小孩抚养费,遭夏某拒绝。李某一人负担小孩生活费用有困难,

  • 标签: 抚养费 女职工劳动保护 协议离婚 父母 起诉 收养
  • 简介:熊(1899—1986),民国时期法律界的杰出人物,其在法学研究、法律教育、立法及司法实务等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一度几乎无人能及。徐志摩(1897—1931),民国时期文学界的代表人物,他在诗歌、散文等方面的斐然声誉,尤其是作为新诗的灵魂人物,其曾有过的影响至今恐仍难以超越。这两个名字,即便对于略有近代史知识的读者而言,也是如雷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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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引言《磨》〔1〕是一本很特别的书,如果不知道所“磨”之乃高悬之“秦”的话,很多人可能会把它当成一位女权主义者描绘女同性恋的著作-在中国古代,所谓“磨”原本指的是因女同性恋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如果说明是“秦镜高悬”的话,便可避免这种误会。《西京杂记》中记载秦代咸阳宫“有方,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硋……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2〕秦可洞察人性善恶,是非曲直,以喻官,则判案公正廉明,不徇私情。以为鉴,法尚平直;所磨之,便是教导培育修齐治平经国理事的理想的法律人。《磨》的特别之处在于,它虽然是在探讨理想的法学教育,但并非是针对当下法律院系具体课程制度利弊之研析,亦非站在中西比较的层面分析不同法系具体教育设置的问题,而是经由法史学层面检视传统中国法学教育与传统法律观念对于法律人培养之优劣,与当下相映照,以收比较之效,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辨析何为真正的“法律人”,探究何为法之精义与法律人之德性,如何在治事与治国层面上成就法律人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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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1990年6月29日晚7时许,英国伦敦泰晤士河畔,灯火通明的国际海事组织大厅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或“议定书”)的54个缔约国、42个观察员国家和50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200多名代表经过十几个月的辛勤努力和艰苦谈判,终于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鼓掌通过了修正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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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违法建筑不能获得房产初始登记,购买人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而无法获得法律认可的房产所有权。但违法建筑物买卖事实就在那里。那么,在违法建筑购买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该违法建筑,以及继承人继承了该违法建筑的什么权利?进而,如果违法建筑被无权占有,继承人又是依据什么权利请求返还?对此,某法院的两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值得学界认真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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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五四”运动后,我国一批批先进知识分子为挽救中华,摆脱帝、封、穷的困扰,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下,便孕育探索、创建一个代表中国人民,改造社会,建设美好未来的中国工人阶段先进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在诞生时,就旗帜显明地确定“消灭阶级”,“反对剥削”、“废除资产私有”、“推翻封建王朝”,“反对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压榨”,作为党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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