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坚持敢于斗争”,是我们党百年奋斗中所形成的宝贵历史经验。进入新发展阶段,党情、国情、世情不断变化,全面从严治党、战胜国内经济社会生态等重大领域风险挑战、战胜国际重大风险挑战,都需要敢于斗争。坚持敢于斗争,是马克思主义斗争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在中国的具体运用。
简介:<正>在一九五六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革命的发展进入了以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为直接目标的阶段。这个时期阶级斗争的特点是什么?发展趋势怎样?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弄清这些问题,对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肃清林彪、“四人帮”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流毒,实现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加快四个现代化的步伐,有着重大意义。那么,它究竟具有哪些特点呢?(一)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虽然基本结束,但还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突出地反映在政治思想领域里。马克思主义认为,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推翻了地主、资本家,实行了社会主义的工业化
简介:<正>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阶级(在我国,不包括台湾和港、澳),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却存在着阶级斗争,这的确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问题。这里,理论和实践似乎发生了尖锐的矛盾。理论上,既然剥削阶级消灭了,就不应该再有阶级斗争;实践中,现实生活却不断出现阶级斗争。应该怎样来认识这个矛盾呢?这就不能不研究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特殊性问题。认清阶级斗争的特殊形式反对阶级斗争熄灭论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产生、形成、发展到灭亡的过程。复杂事物的产生、形成,一般有从个别形态到总体或完整形态的过程;而其消灭,一般也有从完整形态到个别形态到最后完全消灭的过程。在从个别到完整、又从完整到个别消失的过程中,往往表现出过渡的或特殊的形态。这是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形态变化的客观规律。象阶级和阶级斗争这种极为复杂的事物,当然也不例外。恩格斯在概括人们对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形态变化的认识时,曾这样说:“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腐败现象。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掌握的公权力,徇私枉法,疯狂攫取公共财富,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导致人心涣散、社会公信力下降等恶果,造成社会不和谐,成为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祸根,严重干扰了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本文通过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重温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进行了剖析。认为:腐败分子背叛党的宗旨,已经站在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腐败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对社会和谐构成了严重威胁,起到了外部敌对势力难以起到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打好反腐败这一关键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