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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已进行的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各种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相继出现。一些严重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是否应以犯罪论处,应以何种犯罪论处等一系列问题摆在了司法工作者面前。笔者就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是否应受刑罚处罚,应定何种犯罪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 标签: 村委会 破坏选举罪 犯罪
  • 简介:地区“小战争”不会破坏全球“大和平”第一,全世界只有美国能插手地区性矛盾。任何一个地区和国家内的问题,如果仅限于本地区或国家内的有关方面来解决,那么是绝对不会打破全球“大和平”的。即使有一个超级大国在地区性问题上插手并动用武力,也是不会破坏全球大和平...

  • 标签: 战争 大和 武器装备建设 体育文化 维持和平部队 地区性
  • 简介:随着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迅猛发展,宗教极端主义已经成为危害我国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就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以偏狭的价值理念和极端行为为主要特征的宗教性质的极端主义是引发恐怖活动的罪恶之源。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和反恐法的颁布说明我国在打击宗教极端主义和预防恐怖主义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步。本文主要论述极端主义的来源,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的千丝万缕般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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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第315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的。”这是我国刑法关于破坏监管秩序的规定。本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新设立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至今很少公诉、审判该种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刑法典的规定不具体,导致对该种犯罪行为很少追究刑事责任。笔者就其中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作一探讨。

  • 标签: 破坏监管秩序罪 监管人员 1997年 《刑法》 情节严重 有期徒刑
  • 简介:随着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迅猛发展,宗教极端主义已经成为危害我国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就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以偏狭的价值理念和极端行为为主要特征的宗教性质的极端主义是引发恐怖活动的罪恶之源。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和反恐法的颁布说明我国在打击宗教极端主义和预防恐怖主义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步。本文主要论述极端主义的来源,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的千丝万缕般的联系。

  • 标签: 极端主义 宗教性质 恐怖主义
  • 简介:【摘要】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越来越多的行业和领域都离不开计算机,然而日益严重的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破坏的行为对社会公共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以计算机系统为对象或手段进行 犯罪的案件也日益增多。但是由于该类犯罪具有技术性强、隐蔽性高等特点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使该类犯罪没能得到有效惩治。因此,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构成要件、罪与非、此与彼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最后提出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立法完善的一些建议。

  • 标签: 信息系统 犯罪构成 立法缺陷 立法完善
  • 简介: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行业和领域都离不开计算机,以计算机系统为对象或手段进行犯罪的案件也日益增多。这些案件虽然多以侵入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为表现形式,但往往动机不同、目的不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也不同,因此,在定罪量刑上应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此与彼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同时提出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立法完善的一些建议,有利于进一步防范、控制和打击此类犯罪。

  • 标签: 计算机 信息系统 立法
  • 简介:<正>《法学》83年第11期《论通奸引起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一文中,提出修改刑法第181条的内容,扩大破坏军人婚姻的适用范围,我们赞成这一建议。根据现行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构成破坏军婚,必须具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所谓“同居”的

  • 标签: 破坏军婚罪 必要性 现役军人 军人婚姻 严重后果 法律责任
  • 简介:【裁判要旨】铁路运输领域破坏交通设施的入标准是足以使火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但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严重后果的量刑标准并不限于火车的倾覆、毁坏,应当从火车倾覆、人员伤亡、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中断行车时长等方面分别考量。作为严重后果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具体数额标准可参照同属第一百一十九条调整的破坏电子设备、盗窃油气或破坏油气设备等司法解释。

  • 标签: 严重后果 交通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 量刑标准 人员伤亡 电子设备
  • 简介:依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纳入破坏监管秩序的主体范围,而对在看守所内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发生的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就不能定罪处罚,看守所是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机关

  • 标签: 主体适用 浅析破坏 监管秩序
  • 简介: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然而日益严重的计算机犯罪问题,特别是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犯罪对政府、金融、交通、卫生等社会公共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大危害。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对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犯罪作了相关规定。为惩治该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该类犯罪具有技术性强、隐蔽性高、调查取证困难等特点,再加上立法技术落后、法制不完善等原因,使该类犯罪没能受到有效惩治。因此,加强该类犯罪基础理论研究。完善相关立法,以有效的打击该类犯罪,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已成为计算机应用中迫在眉睫的问题。

  • 标签: 计算机病毒 破坏性程序 制作行为 传播行为
  • 简介:【案例一】被告人陈某,出生于1970年10月25日,重庆市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1月17日被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被执行逮捕。

  • 标签: 盗窃罪 民事诉讼 电信设施 附带 公用 重庆市
  • 简介:伴随着我国政治,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刑法要针对新出现的犯罪现象和犯罪形态而不断完善,为了发展和完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作者对此的客体问题就其章节之间的关系,整合主体的内涵及分次客体的主要特征,作了深入且具有前瞻性的探讨。

  • 标签: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整合客体 分次客体
  • 简介:摘要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然而日益严重的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破坏的行为对社会公共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大危害。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做了相关规定,为惩治该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该类犯罪具有技术性强、隐蔽性高、调查取证困难等特点,再加上立法技术落后、法制不完善等原因,使该类犯罪没能受到有效惩治。因此,加强该类犯罪基础理论研究,完善相关立法,以有效的打击该类犯罪,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已成为计算机应用中非常紧迫的问题。

  • 标签: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立法缺陷 立法完善
  • 简介:  对本案中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杨某的行为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实害后果的发生

  • 标签: 严重后果把握 中严重后果 信息系统
  • 简介:在网站与电商平台上批量恶意注册账号,是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预备行为,但因互联网时空的阻隔,难以认定意思联络,无法按照共同犯罪处理。批量恶意注册,妨害了网站和电商的业务,但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妨害业务。在信息时代,应当对破坏生产经营进行客观和扩张解释:破坏不等于毁坏,妨害也是一种破坏;生产经营不仅包括生产活动,还包括组织管理活动,生产经营可以包括业务。因此,破坏生产经营可以包容妨害业务,进而打击恶意注册行为。

  • 标签: 破坏生产经营罪 恶意注册 妨害业务行为
  • 简介:破坏电力设备是实践中的多发犯罪,但在定罪量刑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危害公共安全是破坏电力设备的本质属性,抓住这一属性对该的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破坏电力设备 危害公共安全 危险 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