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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终身监禁是《刑法修正案(九)》新确立的一种刑罚方法。我国目前还对普通罪犯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仅仅对贪污受贿罪可以适用终身监禁会带来刑罚适用不平等的质疑。在部分罪名存在终身监禁的刑罚适用时,对其他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也应当增设终身监禁,以实现刑法平等。将终身监禁改造为实际执行期限更长的无期徒刑,以避免"生刑过轻"的问题。同时赋予犯罪人以赦免请求权,避免"终身监禁"矫枉过正的弊端。

  • 标签: 终身监禁 宪法 死刑 人性尊严
  • 简介:监狱是在刑罚以死刑和身体刑为代表的肉体折磨向以监禁为代表的灵魂控制转移的过程中诞生的。监狱运用规训技术,最终目的是要转变灵魂。而规训只是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刑罚实践的某些特征而非未来发展方向。监狱的未来必定超越惩罚与规训,是以尊重与保障受刑人人格为特征的社区;必定要实现从灵魂控制到人格尊重的转变过程。在未来,监禁刑的适用趋于消亡,矫正社区趋于替代监狱,政府行刑权趋于向多元社会主体让渡。

  • 标签: 规训 灵魂控制 人格尊重 矫正社区
  • 简介:"终身监禁"的入刑,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并不能有效应对贪污、贿赂犯罪.刑罚目的是制定刑事政策的核心依据之一,刑事政策必须体现报应公正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但"终身监禁"具有违背上述刑罚目的的缺陷."终身监禁"在适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违背禁止双重评价原则与公平正义的问题.

  • 标签: 终身监禁 刑事政策 刑罚目的 刑法适用
  • 简介:摘要监禁刑罚作为世界各国控制犯罪体系中的核心措施,是一种将罪犯隔离于社会之外加以改造的刑罚执行方式。但是监禁刑罚是以将罪犯隔离于正常社会之外的手段,去追求罪犯再社会化的目标,因而形成了手段与目标之间的深刻矛盾。目前,我国的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这迫切需要对监禁矫正控制犯罪的效能进行正确认识与科学评估,正确矫正罪犯使其复归社会。其要旨在于使刑罚的执行与社会紧密联系起来,运用社会力量改造犯罪人,使犯罪人成功地实现再社会化。

  • 标签: 监禁矫正 监狱化 行刑社会化 社区矫正 再社会化
  • 简介:摘要随着人权主义理念的不断深入,刑罚的人性化、科学化已经成为现代文明司法的必然选择,非监禁刑的基本理念与宗旨符合现代刑罚的发展趋势。作为刑罚文明化标志之一的非监禁刑在我国由于发展时间短,适用率偏低,这使得行刑社会化的实现和刑罚效益的发挥受到极大影响。笔者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几年非监禁刑的适用情况着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转变观念、立法、司法、执行等角度提出一些的建议,希望对我国目前非监禁适用情况有所帮助。

  • 标签: 非监禁刑 问题 建议
  • 简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为“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的明文规定既成事实,实务中已存在适用该规定案件的前提下,其准确的适用路径,成为刑法学界研究的重点。运用案例分析法并结合相关刑事规定即可明确,终身监禁积极的适用条件与标准,以及排除适用的情形。对相关刑罚结构进行体系性分析可知,终身监禁的合理性补足之后,作为死刑的执行方式,其适用对象仅限于重大的贪污罪与受贿罪。死刑废除后,其将成为无期徒刑新的执行方式。

  • 标签: 终身监禁 适用条件 排除适用 刑罚结构
  • 简介:  中国和美国非监禁刑的比较 ,美国的有些非监禁刑不适合中国,美国的非监禁刑也被称为社区刑罚、监禁刑替代措施或者中间制裁

  • 标签: 中美监禁刑 比较启示 监禁刑比较
  • 简介:  中国和美国非监禁刑的比较 ,美国的有些非监禁刑不适合中国,美国的非监禁刑也被称为社区刑罚、监禁刑替代措施或者中间制裁

  • 标签: 中美监禁刑 比较启示 监禁刑比较
  • 简介: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组织的协调下,在确定的法定刑罚执行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基本特点是立足于社区、依赖于社区,强调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从而使罪犯在不与社会隔离的情况下实现其再社会化。

  • 标签: 非监禁刑 社区矫治 现状 缺陷 建议
  • 简介:  中国和美国非监禁刑的比较  除了监禁和死刑以外的所有对犯罪人的刑事制裁措施都是非监禁刑,美国的非监禁刑也被称为社区刑罚、监禁刑替代措施或者中间制裁,美国多年以来的非监禁刑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于刚刚开始重视非监禁刑工作的中国来说

  • 标签: 中美监禁刑 比较启示 监禁刑比较
  • 简介:摘要终身监禁是一种由国外传播而来的刑罚制度,它主要适用于一些犯有严重罪行的罪犯。在我国是指官员有贪污、受贿行为的,罪行极其严重的,已经由人民法院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能够被减刑或假释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措施。在英美法系中,终身监禁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刑种存在于这些国家的刑罚体系中的。由于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对于终身监禁制度的要求和规定也是不尽相同的,主要分为绝对的终身监禁和相对的终身监禁两种。笔者在本文中将会基于英美法系中终身监禁制度进行相关探究,并就其获得的启示进行阐述。

  • 标签: 英美法系 终身监禁 探究
  • 简介:监禁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但是监禁刑的弊端尤其是短期监禁刑的弊端在司法实践中也非常明显。非监禁刑是指在监狱外对罪犯适用的较为轻缓的刑罚方法、措施和刑罚制度的总称。非监禁刑是一种比较人道的刑罚方法,其在矫正罪犯方面具有其独特优势。中国应当从本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在司法实践中增加传统非监禁刑之裁决数量,同时也应在刑事立法中增设新的非监禁刑种类,从而进一步实现非监禁刑的扩大适用。

  • 标签: 监禁刑 非监禁刑 扩大适用
  • 简介: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缓的同时根据其犯罪情况等决定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能否落到实处,取决于死缓二年期满后能否"依法减为无期徒刑"。这意味着,不能脱离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来理解"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对被判处终身监禁型死缓的罪犯而言,基于其在死缓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在二年期满以后,应当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这与终身监禁型死缓的结局取决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不同表现的立法本意相契合,有助于限制终身监禁的实际执行,尽量减少终身监禁制度的弊端。为适当拉开终身监禁型死缓与普通死缓、限制减刑型死缓在刑罚力度上的差距,可以考虑将被判处终身监禁型死缓的犯罪分子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后最低实际执行的期限设定为不能少于23年有期徒刑。对终身监禁制度的限制适用不应以曲解法律、背离该制度的设定初衷乃至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为代价。终身监禁的执行不受终身监禁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影响,对正在执行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也不存在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性。

  • 标签: 终身监禁 执行 刑法教义学 重大立功表现 暂予监外执行
  •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终身监禁制度,立法机关仅将其配套于贪污受贿犯罪,这是顺应时代发展的结果。它首次出现便引发极大的争论,同时推动了我国死刑改革之路向前推进。立法明确规定其适用对象是实施了极其严重的贪污腐败犯罪的犯罪人。在实践中,法官面对具体案件时,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终身监禁的时间效力问题。终身监禁制度的确立在惩治腐败、促进死刑改革和彰显刑罚功能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同时因为在我国是首次出现,各界对其认识不够,导致在实践运用中也有些许瑕疵,所以如何对其加以完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 标签: 贪污罪 终身监禁 特殊刑罚措施 死刑缓期执行 绝对终身监禁
  • 简介:终身监禁的性质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但表现为死缓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方式。司法实践中,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适用条件之间的界限本来就非常模糊,要在两者中间试图再为终身监禁确定独立的适用条件几乎不可能。既然终身监禁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那么其适用条件也应与死刑立即执行基本相同。对于原本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应以终身监禁替代之。终身监禁是为了应对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存废的两难困境,协调处理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引渡所面临的难题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因此在立法上,应将其仅限于贪污受贿犯罪,而不宜扩大至其他犯罪。

  • 标签: 终身监禁 死刑替代措施 死缓 贪污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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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非监禁刑刑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内容及途径非监禁刑刑罚执行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和决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狱等监管场所以外执行刑罚的法律监督。198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发了《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至今唯一的对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及监督的司法解释。

  • 标签: 非法禁刑 刑罚执行 法律监督
  • 简介:罗湖法院刑二庭庭长曾晓东参与青少年审判工作近5年了,在他看来,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并非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家长教育的缺席。”曾晓东说,要么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子女教育;要么来自单亲家庭,没有得到应有的父爱或母爱;要么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正确。此外,“我们调研发现,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

  • 标签: 非监禁刑 法院 适用率 少年审判工作 家长教育 教师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