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监护权撤销制度,但是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的事件仍然频频发生。简述了监护权撤销制度,分析了监护权撤销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护权撤销制度的完善措施,旨在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
简介:笔者认为多数少女妈妈的父母不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不能担当婴儿的监护人,但外祖父母以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婴儿为由拒绝担任监护人,婴儿的外祖父母作为婴儿和未成年妈妈共同的监护人
简介:笔者认为多数少女妈妈的父母不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不能担当婴儿的监护人,但外祖父母以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婴儿为由拒绝担任监护人,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由民政部门来担任监护人的前提是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时
简介:同时又共同承担着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即使全部委托给受托人,父母在监护权利与监护职责上应当是同一的
简介:可由离婚的父母共同行使对子女的亲权(注,就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法院确定离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离婚后未行使子女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或交往权)等问题进行初探,就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亲权的行使规定为
简介:生命权是一切人权的基础,属于首要人权,为此国际社会,各国法律,以及人权公约都规定生命权,如我国的宪法就明确规定了人的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美国宪法规定了以生命权为中心等,可见各国的法律对于生命权的重视。生育权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权利,在某些情况下,生育权与生命权就会产生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四个方面,分别是堕胎、基因知情权、冷冻胚胎、生命权生育权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冲突来阐述生命权与生育权,二者息息相关。国内外对于二者之间的看法各不相同,本文主要从我国的法律角度出发,来研究生命权与生育权。
简介: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促进社会生产,也可以阻碍社会生产。在我国,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作为权力行使主体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正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提高履职用权的能力,同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简介:认为只有从性质上把监护视为权利,我国民法设立监护制度纯粹是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此观点认为监护是一种权利
简介:也有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通过获得适当遗产获得补偿,抚养人获得遗产补偿权的主要条件是对被继承人进行了较多的非法定义务的抚养,抚养人获得遗产补偿与继承人的继承虽有本质不同
简介:而学生为了进入这些学校、这些班级,而学生为了进入这些学校、这些班级,学校给他们配备的是最好的老师
简介:也有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通过获得适当遗产获得补偿,抚养人获得遗产补偿与继承人的继承虽有本质不同,抚养人获得遗产补偿权的主要条件是对被继承人进行了较多的非法定义务的抚养
简介:
简介:身份权为由特定身份关系所发生之权利,作为身份权的配偶权就是同居权和贞操权,古代罗马法上的身份权主要指家父权、夫权等对他人人身有支配作用的权利
浅谈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
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监护权问题及其他
论监护权变更的法律效果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问题研究——兼谈我国《婚姻法》相关内容的修改与补充
生育权与生命权
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论监护的性质
继承权与获得遗产补偿权比较
论差生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胎儿宫内安危的监护
论配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