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特留份制度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上的遗嘱逆伦诉和日耳曼法上对遗产进行自由份与特留份的划分,具有对遗嘱自由原则进行合理限制的独特价值和功能。《法国民法典》在继承日耳曼法上对遗产进行自由份和特留份的划分基础上,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特留份制度,主要表现在详细规定了特留份份额的确定、特留份继承人及其顺序和特留份扣减等方面。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没有特留份制度,仅规定了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必留份制度。基于必留份制度与特留份制度在价值基础和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差异性,我国在将来修改继承法的过程中,应当在改进现有的必继份制度的同时构建特留份制度,而《法国民法典》上的特留份制度在坚持原则性同时兼顾灵活性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特点对此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简介:中午下班回家,热得满头大汗,桌上正好有一瓶饮料,我拿起来就喝。7岁的女儿见状,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饮料,气哼哼地说:“谁让你喝的,这是我的饮料。”然后不依不饶地哭着让我赔,任我怎么劝都劝不住。我的心像被针尖猛地刺了一下,生疼生疼的。这孩子怎么会变得如此自私呢?我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