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澎湖群岛建造海岸防风林已有百年历史,惟澎湖造林难以成功,主要因自然条件不佳,季节风导致林木易受盐雾为害,台风破坏与人为干扰,为防风林碎裂化的主要原因.澎湖现有的防风林,林龄近20年,部分因干扰严重,已失去防风林应有功能.为改善海岸防风林更新及造林方式,在澎湖岛划设21个调查样区,探讨成熟海岸防风林植物群落结构与外界干扰的影响,作为防风林更新规划的依据.植物群落调查,共记录39科80种植物,造林树种以木麻黄为主,部分防风林因银合欢入侵,与木麻黄混生,少部分为混合林.下层植物以银合欢与三角叶西番莲分布最广,约3/4调查样区皆曾纪录.木麻黄虽为防风林带的优势种,但由于邻近土地利用不同,影响下层地被组成,相似度分析结果显示,样区间物种结构少部分相似性高,大部分结构差异大,相似度指数约0~87,相似度最高的样区,位于林带宽度50m以上的防风林内,由于外来干扰较少,物种结构较相似.
简介:"晚风轻拂澎湖湾,白浪逐沙滩。没有椰林缀斜阳,只是一片海蓝蓝……"20多年前我在大学念书时就非常喜欢潘安邦唱的这首《外婆的澎湖湾》,没想到20多年后我也能在澎湖沙滩听他现场演唱这首歌。潘安邦唱完后深情地说,脚下的沙滩是他曾经每天上学要经过的地方,每次唱这首歌他都会想起自己的外婆,想起他和外婆留在沙滩上的两对半脚印……
简介:菲律宾单方面提起针对中国的仲裁程序中,对南沙群岛进行“切割”,只要求仲裁庭对其声称的“中国占领或控制”岛礁的海洋权利出裁决,否定中国南沙群岛的群岛地位及其享有的海洋权利。因此,研究南沙群岛的群岛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从群岛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上看,群岛分为沿岸群岛、群岛国的群岛以及大陆国家的远洋群岛。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沿岸群岛适用《公约》第7条的规则;群岛国的群岛适用《公约》第4部分规定的群岛制度;关于大陆国家远洋群岛问题,《公约》没有作出规定。但大陆国家远洋群岛国家的实践已经形成了可适用的习惯法规则,即直线基线制度适用于大陆国家远洋群岛,限于那些密切联系的、包围的海域面积不大,并且通常用于国际航行的海路不受影响的那些远洋群岛。从历史性权利看,中国对南沙群岛中那些距离较近、密切联系、本质上构成一个整体的岛屿间水域享有历史性所有权,所及的水域为历史性水域,是中国的内水。因此,根据大陆国家远洋群岛一般国际法规则以及中国对南沙群岛中那些距离较近、密切联系、本质上构成一个整体的岛屿间水域享有历史性所有权,中国有权将南沙群岛中那些相互距离较近的群岛或列岛视为一个整体划定领海基线,中国的南沙群岛享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国家管辖海域。
简介:<正>群岛原则与群岛水域法律制度的建立是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经过长期辩论并获得重大成果的问题之一.由于这是群岛国家对海洋大国长期斗争、互相让步的妥协产物,所以在1982年4月30日签订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关群岛国和群岛水域制度的规定意义含糊,适用的范围不够明确,引起国际法学者意见纷歧、争论不休.世界上拥有群岛的国家很多,群岛的大小和地理位置,以及组合情况纷繁复杂,从国际法的观点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大陆沿岸群岛和大洋群岛.而大洋群岛中又情况不同,有的已组成一个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即所谓群岛国,有的是大陆国家的大洋群岛,有的还处于托管或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