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俄罗斯共有85个地方联邦主体,包括22个共和国、9个边疆区、46个州、3个联邦直辖市、1个自治州、4个自治区。联邦政府由总理、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内外政策、社会经济调整、指导监督权力机关的活动、拟定实施各种联邦目标纲领、执行立法提案权等。现将俄罗斯政府间事权划分情况简报如下:(一)历史沿革。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问的关系可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去中央化”时期。苏联解体后的最初十年,许多地方联邦主体已由地方精英掌握实际控制权,联邦中央面对这种局面,不得不选择妥协,依据各地方联邦主体的势力强弱,在讨价还价的基础上与各地方联邦主体签订了“事权划分条约”,国家权力迅速由中央转移到地方。地方联邦主体不但可以独立建立地方权力机关,还能影响联邦权力机关领导人的任命。
简介:中国各级政府间社会保障财权和事权错位问题十分严重,不利于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具有外溢性的地方性社保公共产品的事权和财权划分是最大的难点。公共经济学理论框架下的分析告诉我们。对于此类物品由地方政府供给是最有效的,同时由于其外溢性特徵,需要中央政府承担部分供给成本,财政专项补贴制度是实现具有外溢性地方社保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途径。
简介:义务教育是国务院要求优先开展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领域之一。如何推进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国外无统一做法,国内研究也不够系统、深入。本文从理论上论证了义务教育是共同事权,其支出责任应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担;根据各级教育机构的职责初步厘清了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具体内容,尝试性地构建了一个分类框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我国部分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在政府间划分存在不合理、不清晰,以及支出责任分担机制设计对地方激励不足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思路。最后给出了我国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的建议清单。
简介:财政事权是指某一层级政府管理行政事务的权力,支出责任则是指政府为履行事权而进行相应支出的责任和义务。基于权衡公共物品的成本收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的考虑,在政府间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必要的。外国的学者们以财政联邦主义作为划分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指导理论,中国的学者们也从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角度总结了适合国情的三个划分原则。然而中国的划分现状却难以令人满意,不仅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不清,在政府内部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也不稳定不匹配。针对现存的问题,学者们从三个方向探索对策。他们不但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还改进了现行的划分模式,最后试图建立符合规范的划分方案。
简介:我国1994年的财政分税制配套改革,是顺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性分权改革。其后出现的地方政府低端的县乡财政困难,应当看到是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之中制度转型有效支持不足而积累的矛盾,在基层政府理财层面的一个集中反映,其体制上的原因在于五级政府框架下,省级以下实际上始终没有进入真正的分税制状态而演化成了弊病明显的分成制和包干制。对策思路应是在坚持1994年改革基本制度成果的基础上,推行减少财政层级的扁平化改革(重点是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在省以下实质性地推进和贯彻分税制,并进一步以投资权的合理化为关键,理清政府间事权,形成扁平化后'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再加自上而下转移支付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