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新生儿护理中应用不安全因素分析的效果。方法结合研究要求,研究人员从 2018年 3月— 2019年 3月入院治疗的新生儿中,选取符合入组以及排除标准的患者 140例,对照组患者接受研究人员给予的常规护理,研究组接受研究人员给予加强护理,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后,在不同的治疗方法下,对比两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评分、住院时长以及不良事件发生率。结果护理满意度评分,研究组高于对照组,不良事件发生率、住院时长,研究组低于对照组,两组患者的组间数据对比,表明本次研究具有统计学意义( P< 0.05)。结论新生儿护理中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能有效的提升护理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新生儿护理中应用不安全因素分析的效果。方法结合研究要求,研究人员从 2018年 3月— 2019年 3月入院治疗的新生儿中,选取符合入组以及排除标准的患者 140例,对照组患者接受研究人员给予的常规护理,研究组接受研究人员给予加强护理,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后,在不同的治疗方法下,对比两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评分、住院时长以及不良事件发生率。结果护理满意度评分,研究组高于对照组,不良事件发生率、住院时长,研究组低于对照组,两组患者的组间数据对比,表明本次研究具有统计学意义( P< 0.05)。结论新生儿护理中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能有效的提升护理质量。
简介:按我国现行的《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形式,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这种民事责任行为,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确立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按法律规定和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还履行保证责任呢?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二款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无效合同的民事行为没有履行的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要停止履行,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合同双方仍应根据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仍应根据其订立合同时的过错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因哪些过错承担哪些保证责任呢?笔者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谈以下意见。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产房护理质量保证的实施与效果。方法筛选出本科室的100例产妇,根据产房管理模式的不同把他们分成管理组A和管理组B,两组产妇都是50例,管理组A实施常规管理,管理组B实施JCAHO护理质量保证管理,对比其效果。结果管理组A的产后出血率、产后切口感染率、新生儿窒息率、护理满意度依次是14.0%、12.0%、8.0%、86.0%;管理组B次是4.0%、4.0%、2.0%、98.0%;管理组B的产后出血率、产后切口感染率、新生儿窒息率都比管理组A低,且护理满意度比管理组A高,对比差异均较大(P<0.05)。结论实施JCAHO护理质量保证管理,有助于降低产后出血率、产后切口感染率以及新生儿窒息率,且可提升护理满意度,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