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台湾地区自从1987年7月16日“解严”以来,社会发展日趋多元开放,面对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对传统教育的冲击,台湾“立法院”于1994年2月7日颁布了“师资培育法”,从此师资培育由一元化走向多元化。改变了传统师资培育由师范校院负责的方式。本文谨就1987年之后台湾地区在师资培育方面的改革情况、由此产生的问题及其解决策略作一概括分析,并略述浅见。一、台湾地区师资培育的改革(一)政策与法规方面1994年以前,台湾师资培育皆采用一元化、公费、分发、中小学教育分流培养政策,自1994年“师资培育法”通过后,政策有了很大的转变。“师资培育法”全文共计20条,其重点包括:
简介:摘要师范院校声乐教学的师资培养不同于专业音乐学校,培养的学生不一定是歌唱家,但是他必须掌握声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演唱技巧,懂得声乐教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具有比较全面的良好音乐审美能力。本文从声乐教学的基本规律和特征、声乐教学在师范艺术教育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研究。阐述声乐教学在师范艺术教育中因寻求多形式、多层次的教学方式,体现师范声乐教学的特点,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