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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次一、修改后刑诉法给审查逮捕工作带来的变化(一)适当削弱审查逮捕工作的诉讼监督属性,增强其司法属性(二)适当分离逮捕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程序(三)适当赋予侦查监督部门调查取证权二、由审查逮捕工作的新变化所引发的冲突(一)强化审查逮捕司法属性与当前"检察一体化"改革进程的冲突(二)逮捕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程序适当分离后在适用证明标准上与我国现行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冲突(三)赋予侦查监督部门调查取证权与权力缺乏制约的冲突三、应对冲突的措施建议

  • 标签: 审查逮捕 变化 冲突
  • 简介:新刑诉法增强了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色彩,对其进行一定的司法化改造。但是仍未规定直接利害关系人对审查逮捕决定的救济申诉程序。基于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文章指出了现行立法存在着倾向公安司法机关和救济滞后的弊端。并指明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建立利害关系人的申诉制度有利于保障权利、加强监督和促进程序公开.因此有必要全面构建该制度.包括强化权利义务告知义务,构建理由说明机制、赋予被害人聘请律师权利以及规范相关程序等。

  • 标签: 审查逮捕 利害关系人 申诉
  • 简介:逮捕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能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审查标准及必要性条件做了相应的修正和补充,在此情形下,进一步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指导理念和审查标准,建立健全逮捕工作,准确适用"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和保障机制很有必要。

  • 标签: 逮捕必要性 审查机制 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
  • 简介:<正>一、导入:判决引发的联想在我们对德国波恩州法院的这份判决书稍加研读之后,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关于它的一些基本印象:内容充足详实,语言优美活泼,涉及了被告人的生活经历、精神病历史、此次故意杀人的详细案情、被害人的受伤情况、最终责任承担等诸多事宜,甚至连被害人家中一条狗的受伤程度也被法官写进了判决书,就更不用说判决所体现出来的人文关怀了。通过对比中国类似的判决书,我们可以大致做出结论:德国这份判决书的详尽程度是绝大多数中国刑事判决书所不能比拟的。[1]

  • 标签: 审查程序 最终责任 刑事诉讼法 故意杀人 中国刑事 讯问犯罪嫌疑人
  • 简介:我国现阶段羁押制度存在司法机关执法观念落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不完善、救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障被羁押人员的人身权利,司法机关应树立正确羁押理念,建立以检察机关监所为主导,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辅助配合的羁押审查机制,并明确检察机关内部承担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能部门和相应的职责,同时,强化救济措施和纠错机制。

  • 标签: 羁押制度 羁押必要性审查 检察监督职能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通过设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来降低我国目前高居不下的审前羁押率,但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机制,新《刑事诉讼法》和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均没有进行规定。文章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独特效用价值入手,分别从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方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进行阐述。在审查主体方面提出了将羁押必要性的评估与审查分开,将依职权审查与依申请审查分开处理的解决路径,并提出了详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内容与标准体系,分别从启动程序、评估程序、决定程序、救济程序等方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运行机制进行探讨,试图构建可行性与统一性较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

  • 标签: 羁押例外 审查主体 审查标准 运行机制
  • 简介:随着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的施行,检察机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在审判阶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现阶段我国检察机关内部尚无明确统一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从而限制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审判阶段的适用。基于此,文章在对现阶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平衡审查主体职能分工、明确审查标准、建立审查工作流程及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实现对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构建。

  • 标签: 审判阶段 羁押必要性 审查 构建
  • 简介: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单薄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时所用的证据标准存在差异,提起公诉的证据审查更严格于批准逮捕时的证据标准,因而很难避免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出现。这类诉讼风险发生在合理的限度内就是正常现象,国家应从立法上建立相关的制度来应对此类合理诉讼风险的出现。

  • 标签: 单薄证据 刑事案件 逮捕证据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逮捕条件,通常情况下适用逮捕措施,不但要求符合法定的社会危险性要件,还要求采取取保候审仍不足以防止发生该社会危险性。在径行逮捕的条件中,只要法定量刑档次中含有“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即已符合应当逮捕的条件,而对“曾经故意犯罪”的人过失犯罪的,即使可能判处徒刑,如果可以适用缓刑,也非绝对应当逮捕

  • 标签: 逮捕条件 逮捕必要性 社会危险性 径行逮捕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逮捕条件,通常情况下适用逮捕措施,不但要求符合法定的社会危险性要件,还要求采取取保候审仍不足以防止发生该社会危险性。在径行逮捕的条件中,只要法定量刑档次中含有“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即已符合应当逮捕的条件,而对“曾经故意犯罪”的人过失犯罪的,即使可能判处徒刑,如果可以适用缓刑,也非绝对应当逮捕

  • 标签: 逮捕条件 逮捕必要性 社会危险性 应当逮捕 径行逮捕
  • 简介: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提高审查批捕质量。文章以A市各区检察院在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为例,分析了各检察院的主要作法、成效及工作中主、客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 标签: 审查批捕 讯问 犯罪嫌疑人
  • 简介:目前,肇庆市列入广东省政府规划的《肇庆市端州区志》、《肇庆市鼎湖区志》、《广宁县志(1979-2000)》、《德庆县志(1979-2000)》、《怀集县志(1979~2000)》等五部志书及《大旺简志》已全部出版发行。

  • 标签: 肇庆市 审查工作 志书 座谈会 政府规划 出版发行
  • 简介:2013年3月7日,李天一以涉嫌强奸罪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在此前的2013年2月20号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被北京警方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在完成调查后,警方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报送案件相关材料,以涉嫌强奸罪提请批准逮捕。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北京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013年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 标签: 强奸罪 逮捕 北京市海淀区 检查机关 刑事拘留 警方
  • 简介:2013年,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7天,便将政府预算报告草案发给人大代表,进行审查。该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创新之举目的在于让代表对预算草案报告"看得完""看得懂",提高代表对财政预算审议的监督实效(2013年1月23日《南方日报》)。

  • 标签: 政府预算报告 审查 《南方日报》 省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 预算草案
  • 简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发票作为一种法定的经济凭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有特殊地位,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一切从事商业活动和其他业务性活动取得收人时,都必须按照规定向付款方提供发票,而发票又必须是税务机关监制的。

  • 标签: 发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审查 改革开放 经济活动 财务收支
  • 简介: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童罪的陕西“房姐”龚爱爱,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对其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龚爱爱原是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2013年1月16日,龚爱爱被爆拥有3个虚假户口和数十套房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当地警方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

  • 标签: 农村商业银行 原副行长 逮捕 陕西 人大常委会 国家机关公文
  • 简介: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但由于实务中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对同步录音录像材料的重要性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其并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本文试以公诉部门审查、运用同步录音录像材料为视角,结合笔者的办案实践,分析同步录音录像审查、运用的现状及其必要性,阐述公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审查、运用同步录音录像材料的方法,并提出完善的建议,以期同步录音录像材料能够在公诉部门办案中发挥实效.

  • 标签: 公诉部门 同步录音 审查运用
  • 简介:我国法院的行政规范审查权限是其审判权在行政审判中的衍化形式。受审判权的性质及其对其他国家权力的间接监督所限,法院无权直接抽象审查行政规范,也无权审查行政规范的适当性、无从审查缺少上位法依据的行政规范。但基于审判权的应有权限,法院不仅有权审查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也有权审查依据上位法制定的一般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这种审查权至少由提出疑问权、作出判断权、选择适用权与评述权构成。

  • 标签: 法院 审判权 行政规范 合法性 审查权限
  • 简介:摘要随着生物医学的高速发展,对伦理审查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实践,初步从制度、跟踪审查、培训方面,来探讨如何提高伦理审查质量。

  • 标签: 伦理审查 审查制度 跟踪审查 培训 质量
  • 简介:<正>政府的财政总量好比水源,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如同水资源监管员。当好监管员,分配好这有限水源,让有源之水依径流,是人大的法定责任,是落实好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九江市庐山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预算审查监督,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加强执行监督,促进财政收入的合理分配、科学支出,以保证这一有限资源尽可能地发挥出应有作用。

  • 标签: 预算审查监督 监管员 法定责任 财政收入 财经工委 预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