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比较我国现行狂犬病疫苗暴露前免疫程序(0-7-21或28)与WHO新推荐的免疫程序(0-7)在安全性、有效性及保护性方面的差别,为修订《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相关内容提供实验动物方面的数据支持。方法按照我国现行的3针法、WHO新推荐的2针法等狂犬病暴露前免疫程序,将小鼠随机分成5组,即0-7-21组(3针组)、0-7组(2针组)、0-14组、0-21组和对照组。观察小鼠生存状态,每间隔5 d称重,比较不同免疫程序的安全性。首次免疫后7、14、21、28和35 d采血,检测抗狂犬病病毒中和抗体(rabies virus neutralizing antibodies,RVNA),确认其有效性。免疫后35 d以致死剂量的CVS-11狂犬病病毒对各组小鼠攻毒,评价不同免疫程序的保护性。结果接种疫苗后,各组小鼠体重增长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免疫后14 d,各免疫组小鼠RVNA阳转率均为100%,可对小鼠提供完全保护作用。0-7-21 d组和0-7 d组免疫后35 d RVNA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余各时间点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2针免疫程序组中,除0-7组与0-21组在免疫后21 d、35 d的RVNA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外(P<0.05),其余各组各时间点的RVNA水平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保护性试验中,各免疫组小鼠生存率均为100%。结论我国现行的3针法狂犬病疫苗暴露前免疫程序(0-7-21)与WHO新推荐的2针法免疫程序(0-7)在动物实验中具有相似的有效性和保护性,鉴于2针法免疫程序在节约成本的同时具有更好的依从性,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开展临床试验以推进该方案的实施。
简介:通过临床和实验室研究,对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方法的医学科学不断地发展,作为一个基本方法,动物试验在医学研究领域起重要作用,并且解决许多以往不能解决的实际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个伦理学的矛盾。一方面,大部分的活体动物实验都可能引起动物的伤害,另一方面,这些研究,对人类疾病的预防、治疗或减轻(症状或痛苦)又是非常有意义的。对于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本文以非人灵长类(non-humanprimates,NHPs)动物模型在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im-munodeficiencysyndrome,AIDS)研究中的应用为例,研究医学动物实验和动物福利的关系。Medicalsciencesondiagnosis,treatmentandprophylaxisofhumandiseasesdevelopceaselesslythroughclinicaltrialsandexperiments.Asabasicmethod,animalexperimentsplayimportantroleinmedical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