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把《人民检察》的风格概括为四个词:一是快速。半月刊加快了出刊速度,可以较快地反映新问题,传播新观念、新思维,包括有关领导的工作指示精神都能很快地传达,有利于指导检察工作实践。二是精炼。《人民检察》刊登的文章虽然也有长一点的,但大多不是长篇大论,短小精悍的文章使我们能够快速阅读,有时候通过看摘要就能知道要点。三是务实。国内有很多法学刊物是从理论方面研究问题,读者有时候看一篇文章,新概念、新词汇多,半天也抓不住要点。《人民检察》就不是这样,它更多的是面向实务,紧密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务实性比较强。四是生动活泼。如疑案精解的选题,有刑法的,有刑事诉讼法的,受邀参与讨论的嘉宾也比较有代表性。
简介:在国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关“国家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理论争论旷日持久,但终因各方观点不一而予以回避。学者对该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主权与国家的对世义务、国家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合法性、集体犯罪和集体惩罚的合法性、实现国家犯罪刑事责任的可行性、国家作为抽象实体有无犯罪意图、国家责任的性质六个方面,分为支持与反对两种观点,彼此针锋相对。基于国际政治现实与国际法治追求的考虑,为了有效遏制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在国际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中出现以“政府犯罪”代替“国家犯罪”的新思路。
简介:毛泽东于1956年4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正式地完整地提出了"双百"方针.他说:"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①此后,他在、、等著作中,对"双百"方针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此前,毛泽东提出以苏联为鉴戒,实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积极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光辉思想,"双百"方针就是这一光辉思想在科学文化领域的实践成果.这个方针在今天对于我们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发展马克思主义真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仍然具有长久的指导意义.
简介:在晚近三十年的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被仲裁地撤销的仲裁裁决在他国获得承认与执行的案例屡次出现。以Hilmarton案、Putrabali案等为代表,法国法院的实践最具代表性。这种司法态度持续地引起了人们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承认与执行被撤销的裁决的自由裁量权是否存在?对此,从裁决撤销制度的意义以及《纽约公约》相关条款的解读出发,可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结合《纽约公约》的立法宗旨以及当代国际仲裁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对于这一问题,宜采取积极的现实主义态度:回答应为肯定,操作则当谨慎。目前中国法院尚未面临相关类似案件。中国加入《纽约公约》时即已表明,被执行人证明裁决存在已被仲裁地撤销的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拒绝承认及执行。中国未来有必要明确:仲裁地法院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所确立的国际通行标准撤销的仲裁裁决,中国法院才应当拒绝承认及执行,否则,中国法院将保留承认与执行被撤销的仲裁裁决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