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75年3月,我结束了为时21个月的知青生活,作为所在区随县环潭区首批两个(另一个是刘春发)"亦工亦农"2人员之一,被任命为随县环潭区河武公社党委副书记。当时按每月37.50元给我们发工资,其中20元交生产队记工分,年底参加生产队分配,17.50元作为生活费。由于我所在的生产队分值不高,年底分配时,扣除粮、棉、油实物折款后,基本上没有什么现金分配。也就是说,当时的"亦工亦农"干部,月工资也就是17.50元,仅够住村下队吃派饭时付给农户的饭钱。这种农不农、干不干的身份一直维持到1977年底才正式转为国家干部,吃上了财政饭,定行政25级,月工资37.50元,其中粮贴2.50元。
简介:文物监督执法是依法管理文物部门的重要内容,是文物事业客观发展的需要,也是保证《文物保护法》全面贯彻施行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我们国家已经处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文物战线许多旧的管理格局被打破,新的管理法规正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尚未被人们熟悉了解,因此,文物管理部门现行的行政管理观念、体制、方式,都还不能有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造成文物监督执法工作也不能到位,其突出表现在:一是执法过程中时有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二是普遍存在“有法难依,执法难循”。究其原因是由多方面造成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条件的制约,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简介:陈列展览是博物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衡量博物馆效益的重要标志。但是陈列展览工作往往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例如葳品的多寡、经费的充足与否、专业力量的强弱、社会环境和群众的博物馆意识等。所以一些基层博物馆,常常由于藏品不多、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甚至没有陈列展览场地,以及基层的文物、博物馆意识淡薄等原因而严重制约了办展工作。笔者所在的高州市博物馆是广东省一个山区县级市博物馆,20世纪80年代末成立,馆址是借用原镇政府办公楼一层约300平方米,在编人员3人,其中文博专业技术人员1人,年经费除人员经费外,办公费、业务费不足万元。这样的博物馆在粤西、粤北尚为数不少,有的甚至没有馆址和专业人员。这些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如何开展,是否真的就是“巧妇难为无米炊”?现结合笔者的实践体会,略谈几点办展思路如下。
简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公布,又使得《文物保护法》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作为基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贯彻实施《文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