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俄罗斯共有85个地方联邦主体,包括22个共和国、9个边疆区、46个州、3个联邦直辖市、1个自治州、4个自治区。联邦政府由总理、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内外政策、社会经济调整、指导监督权力机关的活动、拟定实施各种联邦目标纲领、执行立法提案权等。现将俄罗斯政府间事权划分情况简报如下:(一)历史沿革。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问的关系可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去中央化”时期。苏联解体后的最初十年,许多地方联邦主体已由地方精英掌握实际控制权,联邦中央面对这种局面,不得不选择妥协,依据各地方联邦主体的势力强弱,在讨价还价的基础上与各地方联邦主体签订了“事权划分条约”,国家权力迅速由中央转移到地方。地方联邦主体不但可以独立建立地方权力机关,还能影响联邦权力机关领导人的任命。
简介:国际经济条约主要在政府间组织主持下制定。由各政府间组织分别组织缔约活动,在缺乏协调的情况下,必然带来国际经济法律冲突,并成为国际法“碎片化”现象的一种典型反映。在主持缔约阶段,政府间组织可采取一些技术性措施来事先防范有关国际经济法律冲突的发生;而当冲突不可避免时,则只能经由各国授权政府间组织在实施法律阶段事后加以解决。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间组织有必要、也有义务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与协调,以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由此将推动政府间组织的网络化进程。在全球化时代,政府间组织网络构成了多层次全球治理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彼此间在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合作,被视为“全球经济治理的一个中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