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事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可是关于民事主的争论自民事主概念提出以来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本文通过对民事权利能力、具体民事权利能力水平和民事主结构等重要的民事主理论概念的分析辨别,着重论述了民事主资格和民事主结构这两个理论问题,并对我国的民事主制度构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标签: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资格 具体民事权利能力水平 民事主体结构
  • 简介:国产青春电影大多都以票房和好评成高度反比的姿态活跃在中国电影史的舞台,笔者认为可以从叙事的角度出发,分为大叙事者——视觉化背后的暗隐叙述者(大影像师)以及次叙事叙事中的叙述者)两个研究视点来讨论其叙事困境,即大叙述者的不合逻辑、浅薄和次叙事的扁平错乱。笔者既探讨优秀范例的艺术价值,也细致挖掘类型困境的规则性原因,以使当代国产青春片突破叙事迷障、提升审美蕴藉性。

  • 标签: 国产青春电影 困境 叙事主体 浅薄 错乱
  • 简介: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民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飞快发展,民事主的制度和理念也经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历程。民法是人法,故作者采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回顾伴随着改革的民事主立法变迁,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冀望能够从这个独特的角度折射出经济体制改革和我国民法发展之间的深刻联系。

  • 标签: 改革 市场经济 民事主体
  • 简介:<正>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中影响最深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承包责任制又越来越成为主要的形式。承包责任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的优越性和农民的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

  • 标签: 民事主体地位 农户家庭经营 权利能力 承包使用权 社会主义商品 承包责任制
  • 简介:合伙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但关于其在民事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学者之间仍持不同的见解。合伙具备了一个民事主所具有的事实标准或条件,民事主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的产物,法律应当赋予其独立的法律人格,从而成为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第三民事主

  • 标签: 合伙 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
  • 简介:对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地位这一问题,民法学界一直有争议.从国内民事立法对合伙的态度入手,认为团体性合伙是民事主而非团体性合伙不是民事主.然后结合民事主的构成要件及团体性合伙自身的特点加以论证,并阐述赋予团体性合伙民事主地位的价值.

  • 标签: 合伙 民事主体地位 团体性
  • 简介:合伙是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具有自然人和法人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应坚持事物变化发展的观点,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观点,从现实经济的客观要求出发,确认合伙独立民事主地位。

  • 标签: 合伙 独立民事主体 财产权 契约关系 民事责任 民法
  • 简介:本文主要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胎儿、法人以及合伙的民事主地位,从而进一步论述该类主题与意志的关系。

  • 标签: 民事主体 意志 关系
  • 简介:近年来,军旅题材电视剧呈现了一种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多种主题相互交错、互为补充,本文以新世纪军旅题材电视剧的叙事题为研究对象,从信仰、成长、爱情这三个维度作为切入点,研究新世纪军旅题材电视剧叙事题的特征与分类。

  • 标签: 军旅题材 信仰 成长 爱情
  • 简介:民法起源于罗马私法.是简单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凡研究民法必然首先涉及到民事主问题.可以说民事主是民法研究的起点和核心。关于民事主.在民法理论上还没有达成一致。应当说,无论哪一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也无论哪个时期的法律,都是由人创制的。人创制法律固然出于利益的需要,但是人之所以能够创制法律.原因之一在于人有意志,法律是人的意志的体现,民法自不例外。民法是人法,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用来定分止争、确定名分归属的。人有意志,人因此才能支配自己的财产和人身,通过支配。实现自己的意志。因此,所谓的名分归属表面上是将一个名分归属于一个主体.实际上归根结底是要将名分归属于一个意志。民事主之所以为民事主,是因为法律承认其意志资格,法律不承认其意志资格.就是不承认其主体资格。

  • 标签: 民事主体 意志 民法理论 商品经济发展 主体资格 历史类型
  • 简介:事主概念及范围的确定,不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且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效力规则、权利内容规则、责任内容规则以及合同法规则的专门适用等方面具有法律实务上的意义,因而明确商主体的范围是必要的。界定商事主范围的标准涉及到存在目的标准、行为特征标准、主体存在形态标准和素质标准四个方面。在我国应采取以行为特征标准和主体存在形态标准为主,辅之以目的标准和素质标准的模式。根据这一标准,我国商事主的范围可以概括为,具备一定行为特征或以某种形态存在或宣称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体和具备一定行为特征且以某种形态存在的个人两种类型。

  • 标签: 商事主体 法律意义 界定标准 范围
  • 简介:我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资格,但作为民事主的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特征、范围、类型及其必备条件等还须在理论上进一步探讨和从立法上予以完善。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并对完善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地位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 标签: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法人 自然人
  • 简介:鼎钧先生通过叙事抒情将西方天主和基督的博爱与东方儒、释、道的大任融入通篇哲理色彩之中,以其深刻的见识给读者以启迪。文章认为,洞识人生的真相,审视人性的真实底色,是鼎钧先生散文顺势应激的精神境界的重心所在,其表现在两个方面:深沉厚重的精神底色--创作主体期待视野下的爱恨异变与无可奈何的离散--创作主旨意图的体现。

  • 标签: 王鼎钧散文 叙事 内涵 论析
  • 简介:事主是民事立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建什么样的民事主结构,该结构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民事立法的成败。当前学界的观点往往是从历史的角度而不是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研究和构建自己的民事主结构,显得有所偏废。鉴于此,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民事主进行类型化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以类型化为视角,在评价现有民事主结构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民事主本质和“类似性”认定的阐述,提出重建民事主结构的“一环四分说”,以期有助于民事主的多维度研究。

  • 标签: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结构 类型化 “类似性” 认定
  • 简介:事主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应当有范围限制,认为民事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有具体内容,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范围的限制而不同

  • 标签: 主体资格理论 我国主体资格 理论反思
  • 简介:一、提出问题商事主制度是商事法律制度的基石。商事主是实现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的中介,是建立社会经济秩序的主体性基础,可以说国家、政府、社会对经济活动的调控、干预、引导,主要是通过对商事主的调整来实现的。商事主制度在商事制度建设上举足轻重。20多年前,面对世纪之交的

  • 标签: 商事主体 商法体系 民事主体 经济活动 商事法律 商事通则
  • 简介:事主间的治安纠纷,因商事主的民事纠纷而引起,多发生在商业主体较为集中的场所和区域。其形成的原因有:市场经济的自发性是商事主治安纠纷的根本原因: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是商事主治安纠纷的催化剂;相邻权纠纷是商事主治安纠纷的导火索。商事主间治安纠纷。直接危害商事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甚至诱发“命案”;易滋生欺行霸市类案件。扰乱当地市场秩序。建议健全“商区”誓务制度建设、完善巡逻勤务制度建设、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等措施预防和减少商事主间的治安间纠纷。

  • 标签: 商事主体 治安纠纷 成因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