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多”和“来”都能用来表示概数,前者表示比前面的数词所表示的数目大,后者表示接近于前面的数词所表示的数目,可能略多,也可能略少。虽然“多”和“来”有共同的义域,但它们分布的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即不是完全对应的。例如,我们可以说“三十多斤”“三十来斤”,但是我们可以说“一斤多苹果”,而不能说“一斤来苹果”。搞清楚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多”,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来”,不仅有利于认识汉语的语法现象,同时,也有利于我们的汉语教学工作。关于“多”和“来”的分布情况,吕叔湘先生早在1957年就撰文作了专门研究,以后,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刘月华先生的《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吕叔湘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等也都作了不同程度的论述,其中吕叔湘先生的论述最为详细。吕先生在《数量词后的来、多、半》一文中,把“多”和“来”的分布情况归纳为以下公式:
简介:汉字简化即由繁到简(书写)、由难到易(识记),不仅是现实应用的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我们应该认清并顺从这一发展趋势,不走历史的回头路。文字本来是人创造的,并非造化的恩赐,因此人要用什么样的文字作为交流工具,有权进行自由选择。但必须指出,这里的“人”不是指个体,也不是指少数几个人或一些人,而是指一个民族群体。“自由选择”也不是个体或少数人的随心所欲、任意所为,而是认清客观规律,遵循一定的操作规则。汉字简化并不意味着越简越好,越易越好。“简”与“易”都是相对的,都有一个限度。这个限度是什么?我觉得不应脱离“方块”形体而变成拉丁文,也不应废弃单个汉字的独立意义而代之以拼音。为什么“不应”,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