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案是多个执法部门联合查处的一起无证分装食品的案件,企业无证分装生产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产品出口,而且与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方式不同,仅限于企业之间来料加工的分装工序,笔者对该案管辖权限、货值认定、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供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参考和借鉴。
简介:本案是多个执法部门联合查处的一起无证分装食品案件。企业无证分装生产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产品出口,而且与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方式不同,仅限于企业之间来料加工的分装工序。笔者对该案管辖权限、货值认定、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供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参考和借鉴。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须对药品缺陷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该规定的立论基础并不妥当,其错误地将医疗机构定为药品销售者,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之"公益性"方向相悖,违背"责任自负"原则。应按医疗机构对药品缺陷之控制力程度,将医疗机构的药品缺陷责任类型化地规定为四种:1.医疗机构对其生产的"医疗机构制剂"承担无过错责任;2.医疗机构对其药品采购、保管等行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3.医疗机构对其诊疗服务过程中的用药行为承担过错责任;4.医疗机构对其不可控的生产者、销售者造成的药品缺陷不承担责任。
对一起无证分装食品违法案件法律适用的分析
论医疗机构的药品缺陷责任——对《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之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