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6l届联大于2006年12月13日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是联合国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面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它将对全世界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产生重要影响。目前,全球有6.5亿残疾人,其中80%生活在发展中国家。在这个公约生效前,还没有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目前,立法保护残疾人的国家还不到50个,而对残疾人的歧视则非常普遍。本届大会通过的公约将对各国的立法提出要求,从建筑、城市规划、交通、教育、就业和娱乐等各个方面,改变长期以来社会上形成的对残疾人的不平等观念。公约具体包括50个条款和一份任择议定书,内容包括无障碍环境、免受歧视以及健康、就业和参与政治等一系列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
简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被统称为"国际人权宪章",共同构成了全面的国际人权标准。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侧重规定个人在公共生活方面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为每一个独立、平等、健全的人类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自由的指南。本文介绍了该公约产生的历史背景、内涵、人权价值理念,以及主要权利所涵盖的内容和国际社会对公约的签署与批准情况。本文还梳理了中国政府签署、加入该公约的进程,从宪法法理的层面对促进我国尽快批准该公约提出了若干建议。
简介:2007年3月起开放签字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体系在保护人权领域的最新努力。与以往的多数人权条约一样,《残疾人权利公约》列举了具体权利、构划了报告体制,同时通过任择议定书设计建立一套来文制度。这意味着在国际人权法上又添加了一套体制。虽然从权利保护发展本身看,这一公约的出现丰富了联合国体系的人权保护内容,但是从国际法治的理念上看,它是国际法不成体系的特征的继续与延伸,本质上不仅无益于国际法治的完善,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国际法维护人权各个环节的成本。现阶段有必要考虑将包括人权、环境等领域的规范进行编纂,将相应机构进行整合,以推进国际法治的目标。
简介:《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antonEconomic,SocialandCulturalRights)是联合国通过的有关人权问题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一起,组成《国际人权公约》。《国际人权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一起被统称为《国际人权宪章》。促进和保护人权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宗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从1946年建立起,便将阐明《联合国宪章》人权条款的内容作为其历史任务。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后,人权委员会即着手起草国际人权公约。1950年,委员会将仅仅保护个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