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庭审活动就是语言活动。囿于法庭这个特殊的语言环境,法官在庭审的过程中,为了保持严肃、中立的态度,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维护法的尊严,尤其是审清案件事实,就需要对语言的表达与理解给予格外的注意,要有更高的语言驾驭能力和对语言情感表达与理解的精确把握。语言情感的表达与理解在韵律层面上涉及语调、语速、停顿、重音等。准确把握语言交际中的情感信息,可以有效地提高法官庭审的质量与效率。
简介:河南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公安信息化引领实战的本质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在信息化应用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但在应用水平、实战效果、系统建设、专业队伍等方面还需完善提高,结合目前河南公安信息化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同探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对策。
简介:中国PM2.5数值的争议,反映出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在管理、发布、正确传播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PM2.5属于公共信息资源而非政府信息资源,政府不应对其信息发布权和传播渠道进行垄断,多元信息发布主体虽有利于对公权力形成合理监督与制约,但须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为限。在民众维权诉求高涨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完善的今天,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完善政府公共信息不实的司法认定和救济程序是必要的。
简介:上市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要依据证券法律的规定发布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律中的重大事件并没有明确涵盖到突发环境事件,而且以价格敏感性作为衡量突发环境事件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在实践中常陷入困境。因此,必须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特殊性.一方面.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概念与分类引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强化证监会与环保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作监管.
简介: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实行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均呼唤财政立宪主义理念的落实,其中对国家税收权的制约是核心。为此,不仅需要从宪法的意义上对"税收"的内涵进行解读,展现其中蕴涵的宪政主义精神;而且需要从征税权的行使、税收收入的使用、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征税权的合理划分等制度上进行建设和完善,方能在通过财政立宪推进中国宪政进程方面见到实效。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控制,是私募股权法律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可能面临其法律主体因素、权利义务因素和救济途径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而其市场风险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控制。通过优先权条款作为工具,健全与完善以回购权、拖带权、反稀释保护和知情权保证为内容的特殊权利体系,可以有效控制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同时,通过对赌协议的完善,可以有效控制私募股权投资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简介:网络有害信息传播行为,应根据法治精神进行规制。对于不同类型的传播行为,应根据针对对象及其利益的不同加以区分对待。运用刑罚权来惩罚传播网络有害信息的行为人,应充分考虑刑罚权出现的正当性问题。只有给客观的、受法律确认或者为公序良俗所认可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刑罚权出现才可能具有正当性。遏制网络有害信息传播,应特别注意与保障言论自由的平衡。
简介:诉讼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莫过于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无罪推定与反对自证其罪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衍生出公诉方或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在证明责任转移和倒置情况下则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
简介:行政裁量权的司法控制是各国行政诉讼重要课题之一。司法审查是监督和控制行政裁量权的重要手段,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问题并没有作出专项而具体的规定,学界和实务界在该法第5条和第54条规定中寻求司法控制行政裁量权的根据。然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造成理论混乱并给司法控制行政裁量权的实践带来了消极影响。探析行政裁量相关规定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将不无裨益。
法官庭审语言的情感信息
河南公安信息化建设研究
从“PM2.5之争”看公共信息的发布与监督
上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探讨
论财政立宪主义语境下的税收权控制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风险的分析与控制
以刑罚威吓诽谤、诋毁、谣言?——论刑罚权对网络有害信息传播的干预程度
举证责任分配研究——以诉讼风险控制原理为视角
论行政裁量权的司法控制——《行政诉讼法》第5条、第54条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