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其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也随之加快。澳门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不争的事实,随之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家庭养老负担加重,长者居民对医疗设备的需求增加,社会资源消耗过多等,值得政府重视及社会关注。为保障特区长者的合法权益,澳门政府不断推行体现社会关怀的政策和措施,如提倡以家居为基础的“原居安老”政策,额外增加敬老金制度等;同时积极为长者提供多元化的小区服务和精神上的服务,如为长者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等。实际上,对长者权益保障而言,社会保障体系与法律保障体系缺一不可。澳门特区仍未出台长者权益保障的专门立法,现有的相关制度存在若干缺失。至于以上政策或服务措施,其实施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小区服务者个人素质、小区环境条件,同时依赖于澳门社会的道德标准,因不具有法律性质的强制力,故长者权益难以得到切实有效和及时的保障。有鉴于此,本文以澳门长者权益保障法制为研究对象,从目前澳门特区长者保障服务与澳门长者长期照顾政策出发,分析目前澳门在长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立法缺失,对澳门长者权益保障法制所涉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藉此分析特区政府近年酝酿的《长者权益保障纲要法》之得失,以使长者之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江津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飞速发展,大量城市周边的土地被征收。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成为当今社会的新型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度很高的热点问题。笔者经过调查和实地访谈,发现江津区失地农民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笔者在借鉴国内外保护失地农民权益法规措施的基础上,并查阅了国内不少专家学者关于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出了保护失地农民权益的对策和建议。
简介:摘要合同制用工即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也是医院开展工作中重要的人力资源补充,它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地位。如何在劳务派遣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及修订,为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主体地位的确立、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报酬的支付保障以及“三性”等多方面的明确规定。然而现实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仍得不到有效保护。如何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对医院管理的监督作用,真正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摆脱困境,更好地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是本次研究内容要重点思考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