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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维护我国金融安全需要健全的金融法制来保障,而健全的金融法制是金融法治的必要前提。金融法治就是要用法治原则来指导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和开放条件下实行金融法治是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必要条件和长远战略。然而,我国的金融法治还处在起步阶段,最终走向金融法治。将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本文从制度层面对当前国内、国际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依据金融法治原则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 标签: 金融安全 金融法治 金融法制
  • 简介:传统金融法研究偏重于概念法学、注释法学和解释法学,传统金融学研究偏重于金融资产定价和金融市场均衡分析,两者长期处于割裂状态。但在新的时空背景下,二者需要从割裂走向联姻,共同解决金融改革与发展中的结构性难题。对公司治理进行金融解释,有助于打破金融法和金融学之间的学科壁垒,促进问题对象的系统关照,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调和,矫正价值失衡、研究失范的金融法学科制度,助推金融法的自我反思与现代超越。

  • 标签: 公司治理 金融解释 金融法 金融学 科际整合
  • 简介:<正>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鱼贩子,用金钱、美女轰开了一道道金融关隘,竟然连续撂倒了8个银行行长,把他们拉下了水。最终,这个鱼贩子先后从他们手中累计骗取12亿元人民币贷款,为他的“鱼摊子”注入了大量的资金。案发后,至今仍有1.8亿元人民币无法归还。这就是在浩瀚的黄海之滨——江苏省如东县境内,发生的一起震惊全国的金融犯罪案。

  • 标签: 皮条客 如东县 人民币 养殖场 办事处主任 金融犯罪
  •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开放和民生两个面向明确了金融改革的,、。整体规划,金融法制建设和金融法学研究须及时回应改革诉求,在金融改革政策的基础上完成政策法律化、原则规则化并进一步拓展和更新金融法理论,通过制度约束和制度激励,实现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从金融排斥走向金融包容的根本性转变。

  • 标签: 全面深化改革 市场机制 金融深化 金融包容 法制变革
  • 简介:这场金融危机发生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是以“双线多头”监管为最大特色的伞形金融监管模式。美国总结这场金融危机教谢,在联邦层面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设置的改革主要是:扩大美联储的权力,特别是由其对一级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并表监管;由现有和增设的职能监管机构对各自职能领域实行职能监管;增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金融消费者实行定向保护监管;由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协调和监督。美国这次金融改革的一些方厩,特别是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实质并表监管值得我国借鉴。

  • 标签: 美国金融改革 金融监管模式 监管机构
  • 简介:进入21世纪后,金融业的发展趋于全球化,其主要特征是金融国际化、金融自由化、金融交易规则统一化、金融政策协调国际化、金融市场一体化,金融资本虚拟化、金融信息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的同时,发展中国家的民日俱增,亚洲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成因就是金融全球化与不健全的金融监管体制、未成熟的金融自由化相结合所致。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强,当代金融危机呈现出隐敝性、突发性、攻击立体化、国际传导生等新特点。因此,中国参

  • 标签: 金融全球化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金融网络犯罪
  • 简介:金融操作风险虽然形式多样,但在我国,却主要表现为金融业高管腐败的日趋严重、金融业违规操作的日益严峻、金融违法犯罪的日益猖獗和操纵证券市场的屡禁不止。而监管体系结构的失衡、监管治理机制的薄弱和监管规则的相对滞后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和交互作用,则是根本的症结所在。总之,我国金融操作风险的有效防范和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不仅需要进行监管制度创新,统一金融监管权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且应当健全金融法规体系,发展金融同业公会,以构建政府掌舵——市场约束——社会参与的新型金融监管体系。

  • 标签: 金融操作风险 金融犯罪 金融监管 公私合作
  • 简介:本文从分析金融危机的爆发原因入手,主张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作者指出,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本文还从民商法的视角提出了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即:积极稳妥地完成全部国有专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全面推行强制担保贷款制度;及早改变目前过分依赖于商业银行的危险局面,依法鼓励发展直接资本市场;尽快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实施公司拯救计划,避免公司、企业不必要的破产;预防泡沫经济,必须预防泡沫企业的滋生和蔓延;强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避免由于过份强调公司的营利性而破坏应有的信用关系、金融秩序、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否认公司法人资格的法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标签: 金融危机 政府干预 强制担保
  • 简介: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覆盖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金融运行关系到国民经济运行、企业运营和人民生活,金融市场发展是整个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稳定是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宏大工程中,和谐的金融秩序是重要组成部分和必备内容之一。在和谐社会的金融秩序的形成过程中,金融法制的引导、促进作用必不可少。

  • 标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金融秩序 市场经济建设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社会主义的本质 六届六中全会
  • 简介:由于现实中我国金融市场的“全国性”与法院组织的“地方性”这两者之间存在固有的体制冲突,因此人们期待以“去地方化”为目标之一的司法改革方案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市场的司法环境。然而,我们应当意识到,对于金融市场法律争议案件的处理,地方法院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多层次的,并非简单地用“地方保护主义”和“反对保护主义”就可以完全概括。实证资料表明,除了纠正地方法院的不当司法行为之外,最高法院同时也经常性扮演了地方法院“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而地方法院较之最高法院则会有更强的内在激励去能动地扮演金融市场法律规则“供给者”的角色。由此,可能引致上下级法院之间关系带有更多行政化色彩的司法改革方案能否有效回应金融市场制度需求这一值得深思的问题。

  • 标签: 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 金融市场 中央一地方关系 司法改革 司法能动性
  • 简介:有限合伙人针对其持有的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份额,享有合伙份额权,这类似于公司股东针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股权。该合伙份额权是一项重要的个人财产权,具有物权属性,可以准用物权规则。有限合伙人基于该合伙份额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体现了对投资者退出权利的保护和合伙份额交换价值的充分利用。现代金融组织体对传统物权理论提出了挑战,传统物权理论和规则同时对现代金融现象进行解释和回应。

  • 标签: 私募有限合伙基金 合伙份额权 物权属性
  • 简介:<正>一、我国涉外金融立法现状(一)对外资金融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立法自1979年批准日本输入银行作为第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的外国银行在北京开设办事处后,国际金融界一些知名度较高的银行接踵而来。日本的东京银行、三和银行,美国的美洲银行、大通银行、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法国的巴黎国民银行、兴业银行,英国的巴克莱银行等随即在北京开设了代表处。1983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外资金融机构的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开放区域和业务范围。此后,一些实力雄厚或对华金融业务较多的外资银行在北京或经济特区

  • 标签: 涉外金融 外资银行 常驻代表机构 外资金融机构 海南经济特区 中外合资银行
  • 简介:<正>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实践表明,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业都是受监管最严厉的行业,金融监管是各国政府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进入90年代,震动全球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1991年)、英国巴林银行破产和日本大和银行事件(1995年),令人触目惊心,加强金融监管及其立法,促进金融业健全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 标签: 金融监管主体 金融机构 金融监管法 中国经济法 金融业 监管机关
  • 简介:自由是金融市场及其法律制度的本性,金融自由就是金融行为自由,从法律制度上就是金融法律行为自由.安全是金融法律的基础性原则.金融自由和金融安全是一对矛盾,法律必须在金融自由和金融安全之间寻求平衡.在我国现阶段,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金融安全,只能在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放开金融自由的缰绳.

  • 标签: 金融自由 金融安全 金融法律 金融市场 金融机构 中国
  • 简介: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混业经营将成为现实,这对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立法提出了挑战.针对我国金融业的现状,本文认为应单独制定一部金融控股公司法以规范金融混业.该法的立法目的要侧重于追求安全与效率,保障金融控股公司的稳健经营;该法的立法体系应包括金融控股公司的界定,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则,监管主体及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

  • 标签: 金融控股公司 立法 监管
  • 简介:就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而言,WTO的重要性在于将金融服务贸易首次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并制定了一系列与金融服务有关的协议:GATS、、、,从而构建了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多边法律框架.其主要内容包括: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规则和纪律,影响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国内法规的协调、承认和实施,国际金融服务贸易争议的解决.此框架是20世纪以来国际金融法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它是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以效率为其基本价值取向.

  • 标签: WTO 金融服务贸易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简介:与近30年来的几次金融危机相比较,次贷危机最显著的区别之一是由大规模的金融创新所引发。美国政府及国会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在金融创新产品市场准入、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金融创新产品的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高管薪酬机制、金融创新产品的信用评级监管等领域提出了规模宏大的改革方案和法案。我们应当汲取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缺失的经验和教训,更新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理念,明确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主体,增加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形式,创新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模式,完善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建立和完善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重构负责任的金融创新产品市场及监管制度。

  • 标签: 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 法律责任 金融衍生品
  • 简介:立法因素对金融法实效的影响在对司法现实中金融法实效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分析。立法者通过控制法的排他性、对称性和严整性决定了金融法的可实施性。研究表明,立法因素的改善是提高金融法实效的必要途径。

  • 标签: 金融法 信息不对称 法律监管
  • 简介:运用法律手段化解金融风险,是政府依法行政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安全的可行对策。本文从我国加入WTO后,化解金融风险法律手段欠缺的现状出发,分析国外几种可供借鉴的法律制度,以探讨其对我国创设和完善相关法制的参考价值。

  • 标签: 化解 金融风险 法律手段 中国 金融安全 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