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书法图像的频闪运动并不是书法美构成的惟一路径,但它是书法美形式构成相当重要的手段。我们常说书法如风驰电掣,实际上便是书法的频闪运动所使然。在书法中,频闪运动指向书法家“心理时空场”中的作为物的书法与书法自身环境的互动关系。书法书写中的时间与空间问题,属于书法心理学研究范畴。由于书法是书法家在“一口气”中变现出的崭新的书法境界的产物,故而书法的书写,是书法家与书法图像在创作过程变现的物我两无状态以及是书法家书写中时间知觉与空间知觉的通融一气。所以我们将书法家充满激情的“一气呵成”式的书法书写,称为主体在场的统觉现象。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没有“创建意象”,就无法酝酿具有人格化特征的书法的点线结构与章法,无法构思其书法的精神品格与图像意境。对书法家而言,充分调动自己的遗觉象潜能是至关重要的。以“肖像方式”创作书法,是书法家内心已有的审美心理图式(现存图式)与书法客观图像美(外部刺激)之间连续互动的一个心理过程,这是利用直觉影像(表象)和知觉(理性认知)表达书法图像的美的有效方式。书法学习的另外~个重要方式,是“动作表达方式”。这是一种用动作图式表达书法意象或知觉的方式。书法学习的第三个重要方式,是“形式运筹方式”。以上所述书法学习心理的三种方式,是学习书法时心理活动的三个基本元素。它能使一个书法家即便以“肖像方式”认知书法,也使其具有文化赋义特征。在书法学习中,在对书法美的认知感觉中,我们常常会感到自己时常生发出一种好奇心态。于是,可以说,“好奇心”是一个善于学习书法的书坛学人储存书写常识、探究书法奥秘与应用已学书学知识的逻辑原点。在书法学习中,审美心理的建构
简介:书法与哲学都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皆体现着智慧的光芒.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哲学是用理性思维来把握宇宙、人生的本质及其意义,而书法作为艺术的一个门类是用直观的形式展示这个本质及其含义.并且,哲学与书法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的影响、地位和价值也有所不同.哲学作为人类文明的最高表现形式,其在时空中的分布是十分广泛的.然而,书法却是中国传统艺术所独有的形态.它的产生发展与中国传统文化休戚相关.因此,本文所讨论的是限定在中国传统文化范围之内的比较研究.书法与中国哲学从不同的侧面、角度反映着中国人的人生智慧与审美追求,而且两者在中国文明漫长的发展历程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共同铸就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气质.